关于黔江区细沙河阿蓬江镇金洞乡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你公司提交黔江区细沙河阿蓬江镇金洞乡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103-500114-04-01-564236)和《黔江区细沙河阿蓬江镇金洞乡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整治河道范围涉及黔江区阿蓬江镇和金洞乡,包含阿蓬江镇小罗坝河两河居委段、阿蓬江镇细沙河两河居委段、阿蓬江镇草圭堂河大坪村段、阿蓬江镇曾家沟细水村段和金洞乡马喇河金洞村段共5个工程河段。工程由防洪护岸工程、疏浚工程、跨河建筑物等组成。
本工程治理的河道中心线总长为3499.72m,其中小罗坝河治理河段长1097.19m;细沙河治理河段长259.28m;草圭堂河治理河段长1500.26m;曾家沟治理河段长123.55m;马喇河治理河段长519.44m。本工程新建堤防段总长4211.57m,共采用衡重式挡墙、重力式挡墙、衡重式挡墙+格构草皮护坡、重力式挡墙+格构草皮护坡和浆砌块石护脚+浆砌块石护坡五种护坡型式。
项目占地面积为9.93hm²,其中永久占地3.35hm²,临时占地6.58hm²。表土剥离0.941万m³,表土回覆0.941万m³。本项目一般土石方(不含表土)挖方总量10.57万m³(自然方,下同),填方7.49万m³(自然方,下同),弃方3.08万m³。弃渣根据经济运距分别运往大坪村古树梁及两河居委老君山仓堡弃渣场。
本项目工期为2021年11月~2022年7月,总工期9个月。总投资3645.39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2504.03万元。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项目建设单位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93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305.92万元,其中本方案新增投资70.30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235.6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包括工程措施费8.64万元,植物措施费0.63万元,临时措施费31.02万元,监测措施费5.96万元,独立费用13.63万元,基本预备费1.8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623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我局备案。
(六)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七)请项目法人接到本决定后尽快向我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者需新设弃渣场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