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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678697649R/2021-00057
  • 发文字号 黔江水许可〔2021〕20号
  •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1-10-20
  • 发布日期 2021-10-25
  • 文件标题 关于金溪河太极镇金鸡坝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关于金溪河太极镇金鸡坝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区润民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黔江区金溪河太极镇金鸡坝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黔江润民文〔2021〕14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区发改委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任务及工程建设必要性

工程治理任务是通过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达到稳固岸坡、完善亲水设施、美化环境,建顾水土保持、保护耕地的目的,推动李子村生态农业观光园提质增效,加快建成宜居宜业美丽村庄,助推太极镇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建设。

二、同意本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工程治理河段总长2.28km,工程治理设计岸线总长4449.74m,其中左岸2191.13m,右岸2258.61m。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堤顶人行步道、拦河堰等。

三、同意本工程防洪标准

本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堤线(护岸)布置

本工程治理设计岸线总长4449.74m,其中左岸2191.13m,右岸2258.61m。

六、基本同意工程总布置及施工组织设计。

七、基本同意建设总工期为4个月。

八、基本同意该工程建设征地、环境影响与水土保持、节能设计、工程管理、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

九、基本同意该工程设计概算采用的编制依据和计算方法

工程概算静态总投资为350.5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248.11万元,临时工程投资39.18万元,独立费用46.54万元,基本预备费16.69万元。项目业主按规定委托中介机构审核施工预算。

十、其它

(一)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评审意见要求和批复的投资规模,严控工程建设标准。

(二)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同时抓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

(三)工程验收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水监管〔2014〕234号)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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