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大通悦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广银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大通悦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114-70-03-144977)和《大通悦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大通悦府项目属于建设类项目,位于黔江区城西街道西山社区原区老党校场区。项目用地面积1.49hm2,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密度45%,容积率4.99,绿地率25.25%。项目总建筑面积93538.6m2,计容面积74538.6m2,其中住宅面积66878.6m2,布局3栋高层,均为33层,2栋洋房,均为4层,总户数596户,住宅面积约为98m2—155m2;沿街商业面积7020m2;配套用房面积640m2。车库为地下两层布局,面积19000m2,停车位447个(其中地上停车位8辆,地下停车位439辆)。
工程总占地面积1.49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城镇住宅用地。本项目土石方总量为13.41万m3,其中挖方13.34万m3(建筑垃圾2.00万m3,一般土石方11.34万m3),回填0.07万m3(均为一般土石方),余方13.27万m3(建筑垃圾2.00万m3,一般土石方11.27万m3)。余方中,建筑垃圾已运至市政指定建筑垃圾回收加工厂。一般土石方余方均统一运至民族风情城2号地块及3号地块回填,平均运距5.30km,本项目不设置永久弃渣场。
项目区内无拆迁安置问题及改建专项设施。本项目建设时间为2021年1月~2022年12月,工程工期为24个月;工程总投资4.68亿元,其中土建投资2.11亿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建设单位为重庆广银实业有限公司。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90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86.78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33.42万元,主体设计的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的投资153.36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投资16.23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2.95万元,独立费用10.38万元,基本预备费1.7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0913.2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我局备案。
(六)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七)请项目法人接到本决定后尽快向我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者需新设弃渣场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