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江区太极乡石槽中桥新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黔江区安畅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黔江区太极乡石槽中桥新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行业审查的请示》(黔江安畅文〔2021〕16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次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涉及行政审批类别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该工程位于重庆市黔江区太极镇石槽村,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改建工程及桥梁工程两部分,公路等级为四级,项目路线总长137m(桩号K0+000~0+137),本次评价范围为:现状漫水桥上游石槽坝至金溪河河口,评价河段长943m。
新建石槽中桥设计规模为中桥,所在段公路设计为四级公路,公路防洪标准为25年一遇,桥梁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本项目涉河工程主要特征参数详见表1,桥位控制坐标见表2。
表1 工程特征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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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河建筑物名称 |
特征参数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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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石槽中桥 |
长度 |
m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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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梁最低点距离设计洪水水面高度 |
m |
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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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防洪标准 |
年一遇 |
50 |
||
|
设计洪水位 |
m |
516.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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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断面洪水流量 |
m3/s |
856 |
||
|
占用岸线面积 |
m2 |
360 |
||
|
占用岸线长度 |
m |
15 |
表2 新建石槽中桥控制坐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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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台序号 |
编号 |
坐标(N) |
坐标(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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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 |
3246579.889 |
565913.468 |
|
2 |
3246578.416 |
565922.197 | |
|
3 |
3246585.567 |
565914.077 | |
|
4 |
3246584.143 |
565922.517 | |
|
1# |
1 |
3246600.461 |
565927.91 |
|
2 |
3246598.433 |
565930.255 | |
|
2# |
1 |
3246615.275 |
565936.765 |
|
2 |
3246611.859 |
565944.584 | |
|
3 |
3246620.668 |
565938.6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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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246617.191 |
565946.616 |
注:坐标系均为2000大地坐标系
二、原则同意《报告》采用的技术路线、水文分析计算、壅水分析计算成果。
三、原则同意《报告》对水利规划、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的适应性、行洪安全、河势稳定、现有工程影响、防汛抢险、施工期防洪评价、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
四、原则同意《报告》的综合评价及防治补救措施。
五、项目开工前,你司应委托有测绘放线资质的单位施放工程控制坐标,严格按照施放的控制坐标进行施工,我局将对工程建设控制坐标施放情况及工程实际建设情况进行复核。
六、你司应督促施工单位作好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做好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和配备专门的负责人员,并服从当地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
七、施工期间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堆施工材料和乱倒弃土弃渣,严禁将施工废污水直排入河,完工后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施工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岸坡整洁。
八、工程完工后,应及时通知我局参加综合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此复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