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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678697649R/2022-00033
  • 发文字号 黔江水许可〔2022〕2号
  • 主题分类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2-01-10
  • 发布日期 2022-01-1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黔江区板栗山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许可的决定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黔江区板栗山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黔江区板栗山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和《黔江区板栗山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工程为新建类项目,位于阿蓬江路和市民西路的交叉口东南侧,靠正阳组团的北部。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51316m2,总建筑面积为182276.16m2,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为129775.84m2,商业建筑面积为14018.91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5221.13m2,共计车位945个;工程定位为中档住宅小区,设计为还地安置房,同时辅助配备一定数量的沿街社区商业、幼儿园及绿化广场道路等,使其完善已规划的安置小区的功能配套。

项目占地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占地类型均为草地。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13.93万m3,土石方回填量10.43万m3,余方量3.50万m3。余方全部运至行政中心场平项目党校地块进行综合回填利用。工程总投资为37073.4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33401.03万元。工程已于2017年1月开工,于2021年5月完工,建设期54个月。建设单位为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完工,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13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296.43万元(主体已有工程投资254.70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41.7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79.27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62.33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3.21万元,独立费用22.12万元,基本预备费0.7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18万元(71842.40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我局备案。

(六)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七)请项目法人接到本决定后尽快向我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者需新设弃渣场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1.黔江区板栗山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2年1月10日  

附件1

黔江区板栗山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黔江区板栗山安置房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

重庆市黔江区

涉及地市或个数

1

涉及县或个数

1

项目规模

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面积为51316m2

总投资(万元)

37073.47

土建投资

(万元)

33401.03

动工时间

2017年1月

完工时间

2021年5月

方案设计水平年

2021

工程占地(m2)

51316

永久占地(m2)

51316

临时占地(m2)

0

土石方(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13.93

10.43

0

3.5

重点防治区名称

属于乌江赤水河上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地溶丘洼地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低山溶蚀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微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m2)

51316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766.3

新增土壤流失量(t)

871.08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建设生产类项目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防治

水土流失治理度(%)

98

土壤流失控制比

1

目标

渣土防护率(%)

99

表土保护率(%)

/

林草植被恢复率(%)

98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措施

建构筑物区

方案新增:无。

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基坑顶截水沟1920m;基坑底截水沟1585m;临时沉沙池6座。

绿化工程区

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21346m2

方案新增:彩条布覆盖21346m2。

道路广场工程区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3168m;洗车槽1座。

方案新增:无。

方案新增:无。

投资(万元)

79.27(新增0)

162.23(新增0)

24.93(新增11.72)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296.43(新增41.73)

独立费(万元)

22.12

监理费(万元)

2

监测费(万元)

5.89

补偿费(万元)

7.18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市创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顾维

法人代表

张怀东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2幢19-3     

地址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办事处西山步行街749号

邮编

401120

邮编

409000

联系人及电话

顾维/13883932680

联系人及电话

冉川/023-8508812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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