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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678697649R/2022-00034
  • 发文字号 黔江水许可〔2022〕3号
  • 主题分类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2-01-10
  • 发布日期 2022-01-1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迁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许可的决定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迁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迁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和《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迁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路东居委杨长子(原黔江区舟白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面积约260亩(合173333.33m2),实际建设用地面积220亩(合146713.3m2),总建筑面积103977.1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183.59m2,地下建筑面积5793.52m2。包括行政楼7345.06m2、教学楼22912.01m2、实训楼19829.39m2、学生宿舍32798.85m2、食堂7015.6m2、生活及辅助用房2365.74m2、教管楼5916.94m2,以及停车位、绿化广场及道路等。

项目占地17.33hm2,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草地及耕地。本工程土石方开挖量32.31万m3,土石方回填量17.67万m3(其中有1.66万m³为外购表土,已由施工单位通过外购的方式获得),余方量14.64万m³,余方已运至行政中心场平项目碧桂园地块进行综合回填利用。

本方案属于补报方案,工程已于2016年12月动工建设,于2021年11月完工。工程总投资为3709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2623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于委托方(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收益、职成教专项资金、国家烟草惠民工程、城市建设配套费、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等多种渠道。建设单位为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33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691.5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667.60万元(工程措施34.40万元、植物措施624.00万元、临时措施9.20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23.92万元。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10.62万元,独立费用13.00万元(其中技术咨询费13.00万元、工程管理费0.00万元),基本预备费0.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0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我局备案。

(六)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七)请项目法人接到本决定后尽快向我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者需新设弃渣场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迁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2年1月10日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迁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迁建工程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

重庆市黔江区

涉及地市或个数

1

涉及县或个数

1

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

103977.11m2

总投资(万元)

37099

土建投资(万元)

26237

动工时间

2016年12月

完工时间

2021年8月

方案设计水平年

2021

工程占地(hm2)

17.33

永久占地(hm2)

17.33

临时占地(m2)

0

土石方(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32.31

17.67

1.66

14.64

重点防治区名称

乌属于江赤水河上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地溶丘洼地

低山溶蚀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17.33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719.02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建设生产类项目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防治

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8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9

表土保护率(%)

/

林草植被恢复率(%)

98

林草覆盖率(%)

23

防治

措施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房建功能区

表土回覆0.50万m3

景观绿化1.25hm2

基坑顶截水沟1963m;基坑底截水沟1837m;临时沉沙池1座;临时覆盖2000m2

广场道路区

表土回覆1.16万m3;雨水管网1187m。

景观绿化2.91hm2

临时覆盖2000m2

投资(万元)

34.40

624.00

9.20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691.52

独立费(万元)

13.30

监理费(万元)

0.00

监测费(万元)

10.62

补偿费(万元)

0.00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市创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顾维

法人代表

高长冰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2幢19-3     

地址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办事处西山步行街749号

邮编

401120

邮编

409000

联系人及电话

顾维/13883932680

联系人及电话

冉川/023-8508812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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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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