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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678697649R/2022-00036
  • 发文字号 黔江水许可〔2022〕5号
  • 主题分类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2-01-11
  • 发布日期 2022-01-1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黔江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水美乡村洞塘片区)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黔江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水美乡村洞塘片区)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润民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重庆市黔江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水美乡村洞塘片区)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黔江润民文〔2021〕19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区发改委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我局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的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该工程是以河道综合治理为主,兼有防治水土流失以及水文化、水环境建设,提高洞塘片区河段防洪保安水平,提升洞塘片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助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有必要。

二、基本同意本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工程主要涉及洞塘河,河段范围上起洞塘水库管理处,下至洞塘河河口。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岸坡整治工程、清淤疏浚工程、水文化水环境建设工程等。

三、基本同意本工程防洪标准及建筑物级别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规定,确定本次黔江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水美乡村洞塘片区)工程洞塘河河口段(河道中心桩号K4+500~K4+636)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该段跨河建筑物人行便桥及附近册山河人行边墙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5年一遇;其余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洞塘河河口段(河道中心桩号K4+500~K4+636)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跨河建筑物人行便桥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其余工程为Ⅴ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工程布置

(一)清淤疏浚工程

对洞塘河洞塘水库管理处至洞塘河河口段进行清淤疏浚,清淤河段长度为4.636km,设计清淤量1805m3。河道清淤疏浚采用干挖清淤方式。

(二)岸坡整治工程

对洞塘河洞塘水库管理处至洞塘河河口段进行岸坡整治,治理河道长度为4.636km,岸坡整治长度为2999.93m。

岸坡整治堤线布置主要根据工程河段的防洪及固岸要求,结合两岸地形、地质条件,现有建筑物的位置,工程区域建设规划,并考虑施工条件、亲水性及生态性等因素确定,以尽量不占河道、尽可能满足行洪断面要求为原则进行布置,采用C20埋石砼重力式挡墙。

(三)水文化水环境建设工程

包括水文化设施、防污治污、产业基础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四部分。

1.水文化设施。修建休闲主次步道1900米、打造洞塘水文化活动广场1处(含文化长廊2座等休闲活动设施)、整治洞塘水库管理处广场1处、新建亲水平台1处、新建便民桥6座、维修铺装人行及车行桥4座、整治围墙2处、整治水塔1座及护岸绿化、地面铺装。

2.防污治污。新建公厕1座、沿河休闲步道设置垃圾桶共25套。

3.产业基础设施。发展蔬菜种植基地约8.85亩,经果林32.2亩,完成土地平整及新建1.2m宽生产便道1725m。新建两口鱼塘。

4.其它配套设施。新建停车位2处,布置太阳能路灯116盏,指示牌15套;新建流沙支沟排水渠243.2m;新建一条自来水管,长5415m;新建5座拦水堰、3道下河梯步;毛坝现有混凝土路面油化长876.8m。

五、基本同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条件基本陈述清楚;本阶段堤防导流设计标准采用3年一遇洪水标准;料场选择、主体工程施工、施工交通运输、施工布置基本满足要求;工程总工期7个月。

六、基本同意该工程建设征地、环境影响与水土保持、节能设计、工程管理、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

七、基本同意该工程设计概算采用的编制依据和计算方法

项目总投资3876.49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684.31万元,移民环境部分总投资192.18万元。工程部分投资中建筑工程费2442.80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71.57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335.34万元,独立费用659.16万元,基本预备费175.44万元;移民环境部分投资中建设补偿和移民征地费118.5万元,水土保持费36.84万元,环境保护费用36.8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于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和区级财政资金。工程最终审定概算投资以区发改委审批的为准。

八、其它

(一)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评审意见要求和批复的投资规模,严控工程建设标准。

(二)项目建设严格遵守《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水规〔2020〕6号),执行工程“四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同时抓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

(三)主体工程动工前,向区水利局实行工程开工、质量报监、安全监督备案。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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