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邦泰天誉项目(ZY-A17-1/02地块-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凡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邦泰天誉项目(ZY-A17-1/02地块-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和《邦泰天誉项目(ZY-A17-1/02地块-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审查,该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邦泰天誉项目(ZY-A17-1/02地块-一期)地块位于黔江区正阳街道,ZY-A17-1/0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48′15″,北纬:29°28′44″)。项目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3602.64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6.92hm2,为项目建设区红线范围;临时占地面积0.44hm2,为施工生产生活区。总建筑面积234521.2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5893.09m2,地下建筑面积58628.17m2。绿地面积为2.08hm2,绿地率30.06%。包括9栋高层住宅、11栋多层住宅、9栋沿街商业用房、独立门卫、地下车库以及配套设备用房。建筑结构安全为一级。
本项目设置1处施工生产生活区,位于本项目西侧ZY-A18-1/02地块内,占地面积为0.44hm2,包括办公及生活的活动板房、临时堆料场、材料加工场地等。施工生产生活区为本项目以及ZY-A18-1/02地块项目共用,施工生产生活区本项目完成后保留,ZY-A18-1/02地块计划设计为绿地,待ZY-A18-1/02地块后期对其拆除并进行景观绿化。
本项目土石方开挖量为21.50万m3;土石方回填量为6.61万m3;借方量为1.21万m3,余方16.10万m3,余方运往三丘田回填场回填。
项目区内无拆迁安置问题及改建专项设施;项目建设时间为2021年6月~2024年12月(含施工准备期);总投资约2100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5260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业主自筹。建设单位为重庆凡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36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本工程水土保持静态总投资422.39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63.91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358.48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临时措施投资23.47万元,监测措施投资17.00万元,独立费用10.11万元,基本预备费3.0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3044.2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132.16万元,植物措施224.64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68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我局备案。
(六)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七)请项目法人接到本决定后尽快向我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者需新设弃渣场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邦泰天誉项目(ZY-A17-1/02地块-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邦泰天誉项目(ZY-A17-1/02地块-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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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邦泰天誉项目(ZY-A17-1/02地块-一期)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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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黔江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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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总用地面积为73602.64m2,约7.36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6.92hm2,为项目建设区红线范围;临时占地面积0.44hm2,为施工生产生活区。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34521.26m2。 |
总投资(万元) |
210000.00 |
土建投资 (万元) |
526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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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时间 |
2021年6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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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占地(hm2) |
7.36hm2 |
永久占地(hm2) |
6.92hm2 |
临时占地(hm2) |
0.44h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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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量(万m³)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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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 |
6.61 |
1.21 |
16.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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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防治区名称 |
乌江赤水河上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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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貌类型 |
剥蚀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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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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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7.36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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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117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3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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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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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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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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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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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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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防治区 |
主体已设:雨水管网4266m、透水铺装5712m2 |
主体已设:种植乔灌草2.08hm2 |
主体已设:车辆冲洗站1座、临时排水沟186m、防雨布覆盖100m2; 方案新增:编制土袋拦挡495m、临时排水沟507m、临时沉沙池1座、防雨布覆盖12500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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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 |
/ |
主体已设:临时排水沟149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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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万元) |
132.16(全部为主体已设) |
224.64(全部为主体已设) |
25.15(其中主体已设1.68,方案新增23.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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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422.39 (主体设计358.48,方案新增63.91) |
独立费用(万元) |
1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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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万元) |
/ |
监测费(万元) |
17.00 |
补偿费(万元) |
10.30(103044.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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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省措施费(万元) |
/ |
分省补偿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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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润源鑫水土保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凡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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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 源 |
法定代表人 |
向 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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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1号恒大都市广场11栋10-5 |
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积富社区1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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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400021 |
邮编 |
409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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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李 源 13594198198 |
联系人及电话 |
任 谱133203957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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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3-6508553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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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3305981@qq.com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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