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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678697649R/2022-00073
  • 发文字号 黔江水许可〔2022〕35号
  •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2-09-21
  • 发布日期 2022-09-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黔江区中井河下游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黔江区中井河下游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你处《关于审批黔江区中井河下游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黔江水管文〔2022〕7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组织相应专家评审了初步设计报告,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任务及工程建设必要性

该工程建设任务是以防洪护岸为主,兼有水土保持和美化环境等综合任务。为确保河道泄洪通畅,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保障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建设本工程是必要的。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本工程治理共分5段:沙坝镇西泡村上半河河段、石会镇工农河上游中元村河段、石会镇麻堰溪段、石会镇黎明社区干溪沟段、黑溪镇百合社区上游河段,工程综合治理河段长度为3.82km,整治堤线长度3.93k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长度2.16km,右岸新建堤防长度1.77km;新建通行桥3座;新建下河梯步21处。

三、同意工程防洪标准及建筑物级别

本工程设计洪水标准确定为10年一遇,跨河建筑物人行桥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5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相关规定。

四、基本同意工程布置

(一)堤线布置

1.沙坝镇西泡村上半河河段:工程河段设计岸线沿原河道布置,大部分河宽基本堤距6.3m。

2.石会镇工农河上游中元村河段:工程河段设计岸线沿原河道布置,大部分河宽基本堤距7.9m。

3.石会镇麻堰溪河段:工程河段设计岸线沿原河道布置,大部分河宽基本堤距2.6m。

4.石会镇黎明社区干溪沟河段:工程河段设计岸线沿原河道布置,大部分河宽基本堤距2.7m。

5.黑溪镇百合社区上游河段:工程河段设计岸线沿原河道布置,大部分河宽基本堤距9.4m。

(二)堤型及护岸型式、堤顶高程

1.沙坝镇西泡村上半河段

新建堤防段共计1.12km,左岸长度为0.59km,右岸长0.53km。其中:左岸共2段,桩号AZ0+000.00~AZ0+420.00段,堤顶高程为556.250m~547.500m。桩号AZ0+454.54~AZ0+621.28段,堤顶高程为547.500m~544.300m。右岸共1段,桩号AY0+000.00~AY0+524.12段,堤顶高程为557.000~545.300m。

2.石会镇工农河上游中元村河段

新建堤防段共计0.75km,左岸长0.36km,右岸长0.39km。其中:左岸共2段,桩号D(1)Z0+000.00~D(1)Z0+143.94段,堤顶高程为528.470m~526.300m。桩号D(1)Z0+232.07~D(1)Z0+452.96段,堤顶高程为523.000m~518.500m。右岸共4段,桩号D(1)Y0+000.00~D(1)Y0+145.15段,堤顶高程为528.470m~525.200m。桩号D(1)Y0+162.93~D(1)Y0+252.83段,堤顶高程为523.000m~522.000m、桩号D(2)Y0+000.00~D(2)Y0+071.37段,堤顶高程为524.000m。桩号D(2)Y0+103.68~D(2)Y0+185.59段,堤顶高程为521.800m~520.660m。

3.石会镇麻堰溪段

新建堤防段共计0.45km,左岸长0.29km,右岸长0.16km。其中:左岸1段,桩号EZ0+000.00~EZ0+287.34段,堤顶高程为467.500m~455.500m。右岸1段,桩号EY0+000.00~EY0+163.00段,堤顶高程为467.500m~460.800m。

4.石会镇黎明社区干溪沟段

新建堤防段共计0.38km,左岸长0.29km,右岸长0.09km。左岸1段,桩号FZ0+000.00~FZ0+286.40段,堤顶高程为455.300m~445.800m。右岸1段,桩号FY0+000.00~FY0+088.73段,堤顶高程为447.000m~443.400m。

5.黑溪镇百合社区上游河段

新建堤防段共计1.23km,左岸长0.63km,右岸长0.60km。其中:左岸4段,桩号GZ0+319.22~GZ0+525.74段,堤顶高程为533.50m~532.400m。桩号GZ1+023.77~GZ1+150.86段,堤顶高程为523.500m~521.500m。桩号GZ1+256.77~GZ1+423.47段,堤顶高程为520.000m~520.500m。桩号GZ1+605.94~GZ1+725.71段,堤顶高程为515.000m~513.500m。右岸5段,桩号GY0+225.05~GY0+282.00段,堤顶高程为534.500m。桩号GY1+062.65~GY1+284.84段,堤顶高程为523.000m~519.000m。桩号GY1+481.35~GY1+614.82段,堤顶高程为517.000m~515.500m。桩号GY0+000.00~GY0+051.73段,堤顶高程为539.500m。桩号GY0+564.35~GY0+696.87段,堤顶高程为539.500m~528.000m。

新建堤防段的堤防型式除黑溪镇百合社区上游河段右岸桩号GY0+000.00~GY0+051.73、GY0+564.35~GY0+696.87,堤型采用贴坡式挡墙护岸外,其余均采用新建M7.5浆砌块石或C20砼重力式挡墙+堤顶道路(C20砼路面)的型式。

(三)跨河建筑物工程

新建通行桥3座,通行桥为单跨简支桥,位于工程石会镇麻堰溪段桩号EY0+008.69、EY0+167.33、EY0+245.30处,为便民人行桥梁,桥面长5.0~8.0m,宽3.0~5.0m,桥台采用M7.5浆砌块石重力式挡墙结构,挡墙基础采用50cm厚C20砼垫层。台帽、桥面均采用C25钢筋混凝土浇筑。桥梁两侧均设栏杆,高1.2m。EY0+008.69桥面高程为467.50m,EY0+167.33桥面高程为460.80m,EY0+245.30桥面高程为458.60m,满足25年一遇防洪标准。

(四)下河梯道

堤防段沿线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梯道。两岸各每隔约100m设一下河梯道,梯道宽1.0m,梯步采用C20砼浇筑,尺寸为0.1m×0.16m(宽×高),临河侧增设1.2m高安全栏杆。共计新建下河梯步21处。

五、基本同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条件陈述清楚;本阶段堤防导流设计标准采用3年一遇洪水标准;料场选择、主体工程施工、施工交通运输、施工布置满足要求;工程总工期8个月。

六、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占地、环境影响与水土保持、节能设计、工程管理、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经济评价基本合理。

七、同意工程设计概算采用的编制依据和计算方法。

本工程静态总投资2611.2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575.54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4.3万元、临时工程349.81万元、独立费用334.83万元、基本预备费113.22万元、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177.57万元、水土保持费31万元,环境保护费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工程最终审定概算投资以区发改委审批为准。

八、其它

(一)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评审意见要求和批复的投资规模,严控工程建设标准。

(二)项目法人应严格执行工程“四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同时抓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

(三)主体工程动工前,向区水利局实行工程合同、开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备案。

(四)工程验收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4〕234号)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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