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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678697649R/2021-00063
  • 发文字号 黔江水许可〔2021〕26号
  •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1-12-03
  • 发布日期 2021-12-08
  • 文件标题 关于重庆市黔江区小南海水库补水(蛇盘溪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关于重庆市黔江区小南海水库补水(蛇盘溪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

黔江水许可〔2021〕26号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黔江区小南海水库补水(蛇盘溪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


区泰来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黔江区小南海水库水源扩容补水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请示》(黔江泰来文〔2021〕75号)收悉。根据四届区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精神(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年第8期)、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黔江区小南海水库水源扩容补水工程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函》(黔江府函〔2021〕52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黔江区小南海水库水源扩容补水工程整改情况复函》(渝水函〔2021〕96号),以及2021年12月1日你司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工程设计变更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初步设计审批情况

2008年8月,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和区发改委、湖北省恩施州水利水产局批复《黔江区小南海水库补水(蛇盘溪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黔江水利发〔2008〕59号、恩施州水利发〔2008〕129号),2011年5月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黔江区小南海水库水源扩容补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复核的批复》(渝水许可〔2011〕59号),批复工程总投资15632万元。

该工程位于重庆市黔江区小南海镇和湖北省咸丰县大路坝区的交界处,主要任务是为黔江区提供城市供水和农业灌溉水源,提高小南海水库供水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已成水利设施在黔江城市供水、工业供水和农业灌溉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为V等小(2)型水利工程,由挡水工程、引水工程和放水工程三部分组成。挡水工程为五孔闸门控制的溢流重力坝(因故在施工招标后未能入场启动建设)。引水隧洞全长5.42km,为有压马蹄形隧洞,直径2.5m,设计引水流量为9m3/s,每年可向小南海水库补水1991万m3,已于2014年建成,并于2015年通过单项工程验收和完工结算。

二、设计变更原因

2019年,审计署重庆特派办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时指出“小南海水库扩容补水工程因移民安置问题未解决,补水水库项目未动工,已完工的引水隧洞工程闲置5年”,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黔江区小南海水库水源扩容补水工程审计整改意见的函》(渝水函〔2020〕187号)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确保2020年10月30日前工程复工。因枢纽工程全部在湖北省咸丰县大路坝区工委境内,从2011年开始经黔江区与咸丰县多次沟通协调启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未果,致工程停工至今无法建设;加之工程原有功能任务已可替代,工程复工存在协调难度大、资金缺口大、专项审批难等具体困难,在短期内实现工程复工已基本无望。经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委区政府认真研究,在2021年4月23日,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黔江区小南海水库水源扩容补水工程整改情况复函》(渝水函〔2021〕96号)进行回复,明确小南海水库水源扩容补水工程从开工备案、建设管理、设计变更到项目验收等全过程建设监管工作由黔江区水利局负责,黔江区政府督促黔江区水利局按照黔江区委区政府终止项目后续建设的意见,抓紧按程序完善项目设计变更手续、资金结算、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请黔江区财政局根据规定,将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剩余资金收归黔江区国库,按照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调整用于区内其他水利工程建设。设计变更原因具体如下:

(一)工程原功能任务已可替代,已建成引水隧洞功能可调整

该工程原功能任务为每年向黔江区小南海水库补充原水1991万立方米,增强小南海水库向黔江城区原水供应保障能力。近年来,随着黔江区骨干水源布局优化和城北、太极等水库陆续建成,城市供水水源由当初的洞塘、小南海2座水库供水升级为洞塘、小南海、城北、太极、瓦窑堡5座水库联合供水,现有水源工程已基本满足城区2035年用水需求,该工程的原功能任务已可被其他已成水源工程完全替代,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已大幅降低。已建成引水隧洞可作为小南海水库的辅助泄洪通道使用,增加水库泄洪能力。

(二)库区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的报批手续难度大

该工程坝区枢纽和库区全部位于湖北省咸丰县境内,计划征占地24.0187公顷,其中耕地17.4873公顷(涉及基本农田11.1333公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12月31日以鄂土资函〔2011〕3301号文对坝区用地予以批复,批准建设用地3.6797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目前,库区所需用地的征转手续至今未办理,需完善报批手续。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要求,各省市在2016-2017年开展了新一轮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其中该项目枢纽区与库区所需用地被划为基本农田,同时,该区域被划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为此,该项目复工续建需要重新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并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同时,压占生态红线的区域需要开展不可避让专项论证评估,并按程序报湖北省政府批复后完成补划。完成此两项报批工作历时预估耗时较长,且审批难度大。

(三)复工续建资金缺口大

截至目前,跟踪审计反映工程已完成投资5870.30万元,预计后续工程建设资金约16049.43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7679.43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充投资7970万元,水(环)保工程投资400万元,资金缺口大,且资金来源暂不能落实。

三、设计变更内容

本次设计变更为终止项目建设,调整其原有功能任务,将已建成的有压引水隧洞功能任务调整为小南海水库应急情况下的辅助泄洪通道。

(一)已建成引水隧洞基本情况

已建成的引水隧洞由进口段、闸室段、隧洞段、闸室段和出口段组成,全长5.42km,为有压马蹄形隧洞,直径2.5m,设计流量9m3/s,隧洞进口(位于蛇盘溪右岸)底板高程668.00m,比降1/2000,隧洞出口(位于小南海水库库区,小地名小溪沟)底板高程665.29m。一是进口段长12.60m,设有1道C15砼弧形拦沙坎,进水溢流前缘长32.80m,坎型采用实用堰,堰顶高程671.00m,堰顶宽1.0m,通过1:1直线段和半径为5.0m的反弧段与引水隧洞进口底板连接,并通过喇叭型进口与闸室段连接。拦沙坎采用C15砼,进口底板采用厚0.4m的C20砼。二是闸室段长11.0m,底板高程668.0m,闸墩顶高程679.50m,分别布置拦污栅槽和工作闸门门槽,拦污栅共1孔,孔口尺寸4.5m×3.5m(宽×高),底槛高程为668.0m;工作门槽布置于拦污栅槽之后,共2孔,孔口尺寸2.5m×2.5 m(宽×高),底槛高程为668.0m,两孔只设置工作闸门1扇,以便门槽检修。工作闸门启闭用QPT-250台车式启闭机,布置在高程为684.0m的启闭平台上。通气孔采用矩形断面,兼做进人孔,设爬梯。闸室底板、闸墩和排架均采用C25钢筋砼,底板厚1.50m,边墩厚1.5m。三是出口闸室长6.50m,底板高程665.29m,设置检修闸门1扇,孔口尺寸2.5m×2.5m(宽×高),底槛高程为665.29m,闸顶高程675.00m,闸门启闭用QPQ-160固定式卷扬机,布置在高程为679.50m的启闭平台上。底板闸墩和排架均采用C25钢筋砼,底板厚1.50m,边墩厚1.5m。通气孔采用矩形断面,兼做进人孔,设爬梯。四是出口段长30.5m,采用梯形断面,底宽2.5m,两边开挖边坡坡比为1:1,比降1/2000,前10m范围底板采用厚0.40mC20衬砌,用厚30cmC20砼衬砌;后20.50m长不作衬砌。

(二)已成引水隧洞功能任务调整相关情况

一是小南海水库正常蓄水位670.50m,溢洪道设计下泄流量为653m3/s,水库设计洪水位672.34m时(P=2%),引水隧洞过流能力为47.98m3/s,溢洪道泄流能力的7.3%,分洪效果明显,可作为小南海水库应急情况下的辅助泄洪通道使用(隧洞原进口变为出口、原出口变为进口),可增加水库泄洪能力。二是隧洞原设计为有压隧洞,设计标准满足规范要求,作为半有压泄洪隧洞,衬砌结构安全满足要求。三是相应洪水频率时,小南海水库补水(蛇盘溪水利枢纽)坝址断面达洪水520m3/s,占比9.2%,远小于枢纽坝址断面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331m3/s。引水隧洞原进口(现出口)蛇盘溪河道附近无居民建筑物,小南海水库在运行调度中考虑错峰调度,引水隧洞最大辅助泄洪流量不超过47.98m3/s,对蛇盘溪河道行洪安全影响较小。四是引水隧洞原进口、出口已各设有1道平板钢闸门,当小南海水库正常蓄水位670.50m时,隧洞原出口(现进口)淹没深度5.21m,原设置的1道检修闸门可在动水中启闭,工作闸门启闭用QPT-250台车式启闭机,启闭平台高程为684.0m,可作为引水隧洞辅助泄洪通道的控制闸门。五是本次设计变更为终止项目建设,引水隧洞已按照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完工,功能任务调整为小南海水库应急情况下的辅助泄洪通道使用,可充分发挥其工程效益,对生态环境等方面无不利影响。

四、投资概算

该工程批复总投资15632.00万元,已完成投资5870.30万元占批复总投资的37.55%。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黔江区小南海水库水源扩容补水工程整改情况复函》(渝水函〔2021〕96号),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剩余资金收归黔江区国库,按照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调整用于区内其他水利工程建设(四届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年第8期明确“调整到瓦窑堡水库工程使用”)。

五、其他

1.区泰来公司按照渝水函〔2021〕96号、四届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年第8期要求,抓紧推进工程审计、竣工验收等审计问题整改后续工作,完善资金调整使用手续。

2.工程竣工验收后,你司尽快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及时移交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以利于开展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3.在后续工程运行管理中,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小南海水库与该工程联合调度相关工作,保障行洪安全和工程安全。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