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印发《黔江区2025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关于印发《黔江区2025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渝东南自来水有限公司,重庆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小南海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决策部署,巩固深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成果,根据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水办建〔2025〕22号)和《黔江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实施细则》(黔江水利发〔2023〕27号),结合2023、2024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情况,我局制定了《重庆市2025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5年7月7日
(联系人:崔宇洪;联系电话:13996995600)
重庆市黔江区2025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巩固深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成果,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2025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质量强国和质量强市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加强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质量管理数字赋能和质量创新发展,全面总结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成果,进一 步健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 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贯彻落实质量强国战略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单位要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纳入专题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要以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为统领,结合辖区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不断优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发展环境,筑牢质量责任意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增强质量创新能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高,确保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和质 量强市的任务部署落地见效。
(二)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项目法人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明确工程项目及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质量责任,建立施工过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推行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存档,保证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
(三)加强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
各单位要持续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加强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的标准化管理,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质量管控,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应用,打造基于信息化技术、覆盖施工 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督促项目法人加强勘察、设计过程 质量控制,确保勘察成果真实可靠,设计文件符合设计深度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施工,强化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管理,加快解决影响验收的突出问题,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档 案管理,确保工程全过程资料真实系统全面。
(四)持续提高政府质量监管效能
各单位要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监管,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能力建设,因地制宜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辅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协助招投标主管部门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探索将企业工程质量情况纳入招标投标评审,健全工程质量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推行工程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五)持续推进质量管理数字赋能
各单位要大力提升质量监管数字化应用水平,切实落实《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数字孪生的指导意见》,推动工程建设数字孪生技术的应用,在新建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利工程全面开展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数字孪生平台和业务应用体系建设,实现数字孪生工程与实体工程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在2023、2024年度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BIM、GIS等技术在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全过程的深度集成应用,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数字化转型。推进智能大坝试点建设,通过数字孪生技术提升大坝全要素全天候感知能力、智能设计能力、智能建造能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能力、智能馈控能力等。
(六)持续增强质量创新发展能力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协同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制度创新,开展工程质量标准基础科学与应用研究。鼓励水利科研院所、高校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加大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支持多方联合开展关键性、前瞻性、战略性质量技术攻关,加强先进工程技术、建造设备、建筑材料和管理模式高水平运用,大力推进环保节能材料、技术、工艺、装备应用,及时总结具有推广价值的质量创新标准化成果,确保加快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的任务部署落地见效。
(七)强化党建引领和质量文化建设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持续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党建进工地”,通过设立项目临时党组织、联创共建等形式,以“党建+质量”为实施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建设者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争先创优意识。继续加强质量文化建设,营造“质量为先”的文化氛围,组织开展质量管理经验交流和教育培训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提升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推行将创建优质工程的目标纳入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以“优质工程”和“标准化工地”建设引领全市水利建设管理等措施,激发工程参建单位质量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激发广大水利建设者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
各单位要在2023、2024年度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质量问题,聚焦参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质量行为情况和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聚焦工程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结合历次巡视、审计和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质量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梳理本地区近年来发现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逐步形成普遍性问题大数据并加强应用,分析研究多发频发问题产生原因,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有效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各在建项目业主组织参建单位开展自查,各项目主管科室对管辖在建水利工程开展排查整治。
(九)全面总结评估三年行动成果
各单位要全面梳理2022—2025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成功经验,评估整体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三年行动总结报告。组织对2023、2024年度质量提升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进一步梳理在质量管理创新、新技术应用、数字孪生建设等方面的亮点和经验,为后续水利工程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水利局按市上要求统一协调领导质量提升行动工作,加强对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指导,区水利局规建科负责统筹协调、信息反馈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5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在开展质量提升工作过程中,要注重工作实效,将质量提升工作与日常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有机结合,通过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及时报送成果。市水利局已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对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和成效评估,对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亮点与创新、存在问题与建议等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各单位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三年行动总结报送区水利局规建科,局规建科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三年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市水利局建设处和质量中心站。
2.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清单
附件1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总结报告
(模板)
一、组织实施情况
概述本单位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全面梳理总结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各年度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各 项任务完成情况,逐项对照梳理。
三、取得的成效
总结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取得的成效,采取的工作举措和典型 经验做法。
四、工作亮点与创新
系统梳理总结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在质量管理创新、新技术应用、数字孪生建设等方面的亮点。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深入剖析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存在的问题,并就后续如何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2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清单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工程规模: | |||||
项目主管部门: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法人: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序号 |
类别 |
整治内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结果 | |||
一 |
项目主管部门 |
1 |
指导和监督管理不到位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2 |
工程布局、技术经济指标、重大问题等研究论证不充分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3 |
协调解决工程建设难点、堵点问题不到位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4 |
配套工程建设滞后,影响主体工程效益发挥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5 |
未按规定及时报告质量事故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二 |
项目 法人 |
1 |
工作职责不清晰或缺失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2 |
建设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3 |
虚假招标、违规操作、违规设置招标限制性条款等违规招标行为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4 |
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5 |
未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6 |
未按照规定履行设计变更手续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7 |
开工后未形成实际工程量或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8 |
资金使用与管理不规范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9 |
对其他参建单位合同约束管理不到位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10 |
未按规定及时报告质量事故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11 |
未及时更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重大水利工程模块”信息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12 |
对历次稽察、检查、巡查等发现的质量问题未建立整改台账或整改不到位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三 |
勘察、设计单位 |
1 |
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2 |
擅自调整勘察工作内容或减少勘察工作量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3 |
勘察设计成果质量不高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4 |
设计内容不全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5 |
将勘察、设计工作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6 |
围标串标、以虚假业绩等骗取中标或超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7 |
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落实不到位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8 |
未开展设计文件技术交底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四 |
施工单位 |
1 |
未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施工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2 |
单元工程质量验收或者评定不规范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3 |
工程关键环节质量控制不到位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4 |
伪造工程检验或者验收资料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5 |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6 |
围标串标、以虚假业绩等骗取中标或超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7 |
未开展施工工艺试验,或施工工艺试验方案、成果未报批擅自施工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8 |
进场原材料未经检验和报验使用于工程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9 |
对历次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未建立整改台账或整改不到位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五 |
监理单位 |
1 |
监理人员配备不满足合同约定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2 |
监理实施细则内容不完整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3 |
总监理工程师履行签发审批职责不规范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4 |
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旁站监理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5 |
伪造监理记录和平行检验资料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6 |
将监理工作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7 |
围标串标、以虚假业绩等骗取中标或超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监理工作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8 |
未及时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资料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六 |
质量检测单位 |
1 |
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或超出资质等级范围从事检测活动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2 |
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和不实的质量检测报告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3 |
现场检测人员不具备开展相应检测项目资格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七 |
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供应商 |
1 |
提供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不满足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八 |
实体 质量 |
1 |
混凝土外观存在错台、麻面、裂缝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2 |
钢筋保护层厚度超标、钢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3 |
止水材料损坏、止水带连接不规范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4 |
土料压实指标不符合规范要求、土质防渗体施工不规范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5 |
堆石体压实质量不合格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6 |
浆砌石料质量不合格、砌石砂浆不饱满、勾缝脱落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7 |
砌石体砌筑质量差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8 |
洞室开挖超挖、欠挖超过规定值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9 |
喷射混凝土厚度不足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10 |
格栅与钢拱架未与锚杆焊接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11 |
闸门、压力钢管等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12 |
闸门、压力钢管、启闭机等防腐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