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4604/2025-0018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25-09-02
  • 发布日期 2025-09-0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开展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环境空气、环境噪声、土壤、生态、辐射等)。

(2)市上指定的跨界河流断面监测,按市监测总站界定的区域组织跨界区县开展大型专项监测和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

(3)开展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辐射等)。

(4)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7个职能科室。现有人员编制数32人,实有在职人员29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664.69万元,支出总计664.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72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是按人社局要求将部分超额绩效纳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财政拨款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6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72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是按人社局要求将部分超额绩效纳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财政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4.69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6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72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是按人社局要求将部分超额绩效纳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64.69万元,占100.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年末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4.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72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是按人社局要求将部分超额绩效纳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财政拨款增加从而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72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是按人社局要求将部分超额绩效纳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47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及社保基数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72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是按人社局要求将部分超额绩效纳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47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及社保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年末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91万元,占15.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1万元,增长35.56%,主要原因是将部分超额绩效纳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35.37万元,占5.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1人。

(3)节能环保支出510.31万元,占76.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23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及社保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14.11万元,占2.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3万元,下降57.16%,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局(本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生态环境监测站三个单位统一办公,经费打通使用,全单位共退休4人调出1人,经费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4.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4.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72万元,增长10.36%,主要原因是按人社局要求将部分超额绩效纳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9.8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2万元,减少4.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2万元,减少5.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及周边区县相关人员来我区调研、指导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8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7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主要支出是召开监测相关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8万元,减少47.3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与生态环境局(本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个单位统一办公,经费打通使用,培训费与上年度决算数一致,主要用于党员远程教育支出、继续教育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生态环境局(本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生态环境监测站三个单位统一办公,采购在生态环境局(本级)统一列支,故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生态环境局(本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生态环境监测站三个单位统一办公,二级项目统一在生态环境局(本级)管理,故本单位无相关二级项目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3326


附件下载
←滑动查看完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