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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4604/2021-0003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2-01
  • 发布日期 2021-02-0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机关各科(室):

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现将《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总结》印发你们,请继续保持优良作风,细致谋划,扎实推进2021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区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载体,持续实施“五大环保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克难奋进、改进作风、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各项收官任务,成功创建了国家、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一、狠抓“三个到位”,确保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

(一)抓思想认识到位。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印发《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全年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36次、党员大会13次、支委会36次、讲党课5场、“党课开讲啦”和微型党课宣讲3次。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督促全体党员参加线上学习并达到人均50学时,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引领。

(二)抓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印发《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3个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5份,参加廉政教育2次,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召开党组会18次。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全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2次,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1次。

(三)抓巡察整改到位。20204月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为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经局党组专题研究,将巡察反馈指出的局党组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5方面存在的15个大问题细化成24个具体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人及整改时限。2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其中,需长期坚持的17个,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及措施坚持巩固,持续更新推进情况。

二、突出“五个加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有力有效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基本组织建设标准化、基本队伍建设标准化、基本制度建设规范化、基础工作开展规范化,全面优化组织设置,认真摸排3个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和任期换届情况,规范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和支委成员及工作人员配备,督促基层党组织制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计划方案,建设示范支部1个。加大培养力度,储备基层组织力量。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名,发展对象2名,接收转入预备党员1名,接转组织关系4人次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修订完善《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细化财经管理、工作接待和车辆管理等制度,全面规范机关管理。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召开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召开专题工作会2次,听取各科室队站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半年工作总结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汇报。三是严把节日廉洁关。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国家重要法定节假日,规范张贴公示纪检组工作提醒,按时发布廉政短信800余条,规范公车管理和节日封存,持续巩固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推进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四是切实转作风,认真落实“党员下基层、担当作表率”和驻村帮扶工作,党组成员带队深入企业上门服务指导,为企业排忧解难环保问题46人次,查看各种建设项目现场(选址)33人次,带队深入帮扶村青山村宣传扶贫政策、指导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共商党的建设15次,组织党员到青山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次。五是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推动日常监督走细、走实。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活动7次,受教育人数达150余人次,与区委办纪检组联合开展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1次,预防提醒谈话2次,询问示警约谈1人,全面落实廉政提醒,切实加强干部廉洁自律。

(三)加强依法治区建设。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会议、党支部会议和“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将依法行政纳入《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内容之一,主要负责人每年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次以上,参加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1次,把普法工作纳入对科室、队、站的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加强意识形态管控。深入开展理论宣传,切实履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职责。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六五环境日、科普宣传月、生物多样性日等重大节日,开展生态环保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围绕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五大环保”行动、环境法治建设等重点内容在“两微一端”上发布信息900余条、武陵都市报50余条、黔江电视台播报30余条。认真摸排、严格管理本单位意识形态场所,切实履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职责。加大思想舆论引导,切实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与区委网信办和区电子政务办合作,提升对网上重大敏感环境舆情的发现和风险预判,积极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和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市生态环境局交办件、黔江网、阳光重庆等平台网络舆情20件,对外宣传管理到位,在网络、报刊无负面新闻。内部网络,严格干部职工网络行为管理,QQ群、微信群均实名制,持续抓好软件正版化工作。

(五)加强干部选拔任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原则,严格程序,推荐考察处级干部1人、事业单位负责人1人,晋升职级11人,晋升职称4人,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1人。加大培养锻炼力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通过集中培训、单位轮岗、到市局挂职锻炼等形式,加大对青年后备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组织参加市级培训60余人次,党组织书记、党务骨干、入党积极分子等培训班3期。强化党费管理,督促49名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严格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制度,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1名。全年获区级及以上先进个人(嘉奖)10人次。

三、围绕“七项重点”,“十三五”各项工作见真见效

(一)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1.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逐步厘清。印发实施生态环境领域责任清单、工作规定、执法清单、负责清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细化各级各部门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有效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担责、终身追责”的完整责任链条。

2.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全面深化。全力抓好生态环境领域深化改革工作,加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深化环境监测改革,完成机构改革,按时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完成3件检察建议的办理。

3.生态环境体系不断健全。完成我区“三线一单”成果验收、发布,强化“三线一单”在环评审批中的管控、约束作用。常态化协同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案4件。

4.环境应急联防联控机制日趋完备。编制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3项,督促企业新编(修订)突发环境应急预案60个。健全重点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协调周边区县完善《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框架协议》、落实《阿蓬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四控”措施,完成机动车排气道路抽检3087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抽检50台,淘汰更新国及以下柴油货车110辆;完成中石油下坝等3座年销5000吨以上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装置建设,抽检20座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完成新材料公司废气深度治理和伟帝、亚欧修理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新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3平方公里;完成社会餐饮业油烟治理103家、机关食堂油烟治理22家。2017-2019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335天、357天、348天,PM2.5浓度为35.8μg/㎥28μg/㎥27μg/㎥2020年,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366天,优良天数355天,优良率达97%,与去年同比增加7天。细颗粒物(PM2.528μg/㎥,可吸入颗粒物(PM1032μg/㎥

2.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城市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乡镇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更新,完成34个乡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100%。完成水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55,督促建成望岭至石峡等5段老城区污水管网33千米,开工建设交通路东段、交通路西段、河滨南路东段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约10千米。城市、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95%85%阿蓬江两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类,其他流域水质均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黔江河实现长治久清。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深入实施《黔江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监测、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源、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机动车拆解企业环境监管排查整治,加强污染地块调查评估,核实国控土壤点位污染状况1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5%。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28家企业进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110家企业进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备案通信基站建设项目15个、医疗机构辐射项目6个。城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稳定达100%,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状况稳定。

4.有效开展“宁静行动”。严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严把夜间施工审批关,全年审核夜间作业47起。持续开展高中考期间禁噪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环境,出动执法人员114人次,检查噪声源点位186个,查处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投诉36起,制止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行为2起。常态化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巩固新老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1个,区域环境噪声(夜间)和交通干线噪声常年达标。

5.深入实施“田园行动”。有序实施村级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乡镇及村庄1000人以上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污水治理稳步推进。完成濯水、石会等11个老旧工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持续完善乡镇二三级生活污水管网,启动新增24个乡镇二三级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建成乡镇二三级生活污水管网约39公里。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卫生改厕有序推进实施。

6.圆满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污染源普查。采取工程减排、措施减排、结构减排方式,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302.61吨、18.01吨、918.6吨、923.1吨,超额完成减排任务。“十三五”期间,污染物总量减排持续降低,全区水、气、声、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实现。组织人员精心编写了《黔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黔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和《基于两次污染源普查的黔江区水污染源解析与水质评价专题研究报告》,圆满结束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三)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

1.落实疫情防控环境监管责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安全,印发“新冠”肺炎医疗废物管理指导性文件2份,监督指导辖区内40余家医废处置中心及医疗机构规范化收集医疗废弃物113人次,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妥善解决隔离点垃圾处置,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垃圾、医疗废水处置达标率100%

2.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实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31家,免于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指导企业23家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及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对医疗卫生、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特事特办,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对能源供应和生活必需品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通过“渝快办”、移动端APP进行网上申报。

3.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两会两节”、“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高温汛期”、“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5次,检查环境风险企业146家次,排查、督促9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强化重大风险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理,分级分类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持续做好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成果巩固工作,出库风险点位1个,实现风险点库存、新增双清零。争取价值150余万元环境应急物资,不断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

4.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更新“双随机、一公开”对象,174家污染源涵盖全区主要行业、重点企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市、区巡察指出问题点位,实现“全覆盖”。开展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全区累计排查点位280个,督促整改7个问题,整改销号率100%。检查污染源640家次,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上报2件。责令整改违法行为56件,立案处罚12件。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办结率100%,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5%以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5.精细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发挥生态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耳目”“哨兵”作用,定期开展水、气、声环境监测和疫情防控监测,全年出具报告报表合计336份,其中环境质量监测112份,监督性监测133份、专项监测15份、执法监测32份、委托监测44份,为环境管理和行政决策提供了技术支撑。精心组织监测队伍参与技能比武活动及专题报告编制,获个人奖6个,集体奖8个。

(四)环保督察整改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1.有序推进整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5件投诉件全部办结并持续巩固,37个整改问题整改完成35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3件投诉件已全部办结;市环保集中督察24项措施已完成20项、4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38个;专项核查反馈的15个问题已完成13个;市整改办反馈的29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已完成20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及的3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16项。

2.解决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和渗滤液臭味扰民、盛顺屠宰场噪声和污水、太平岗居民区美食一条街烧烤油烟和社会生活噪声、中科·中央公园城通风机运行时噪声等一批群众关注的环保投诉问题。取缔小南海湖面旅游,停止了保护区内农家乐经营,夯实了生态屏障、保障了饮水安全。完成了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指导完成已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督促恢复了被项目建设破坏的临时用地和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推进了绿色矿山建设。

3.健全长效机制。出台了《重庆市黔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黔江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黔江区环境保护投入制度》《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黔江区生态文明建设清单》等文件,让制度保障问题整改落实。

(五)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实现双赢,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1.扎实推进项目实施。牵头抓好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双赢工作,统筹解决好生态问题与民生问题,配合林业部门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优化,指导协调解决涉及自然保护区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协调主管部门提前介入涉及自然保护区脱贫攻坚项目选址,避开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充分利用原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合理规划项目保障项目实施。“十三五”期间,全区涉自然保护区“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全面实施。

2.深化巩固脱贫攻坚。全面落实与扶贫联系村青山村党建互联共建机制和驻村工作,深入扶贫村宣传扶贫政策、指导产业发展、慰问困难党员,全年互联互建活动3次,争资300万元规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硬化2公里“金店路”,开挖5.3公里产业路,实施大院整治2处、危房改造1户,实现路、电、水、广播、电视、通信和互联网全覆盖。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新配置垃圾桶25个、钩背垃圾收运箱3个、手推车5辆,卫生改厕50口,不断改善村容村貌。积极推动产业发展,发展养蚕29户,巩固散户桑园面积324亩,新发展蚕桑500亩、茶叶609亩,蔬菜种植170亩,持续促进群众稳定增收。

3.牵头抓好乡村生态振兴。制定实施《黔江区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2018-2022年)》,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市级示范点建设,组织实施了冯家寨子社区、中塘兴泉社区、小南海新建村等3个市级示范村(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成中塘干沟生活污水处理站2座,配套管网约1.5公里;升级改造小南海新建村生活污水处理站2座;建成冯家寨子桃花溪污水处理站1座,配套管网约2公里;升级改造冯家寨子官村坝创新创业园生活污水处理站,完善整治片区配套管网约2公里。通过示范带动,集中与分散治理的统筹推进,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约45 %,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农户覆盖率约85 %

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上门服务、预警提醒等工作机制,为企业办理环评、排污许可、竣工验收等环保手续做好指导服务,积极协调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为企业解决审批难题,持续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共下达环评批准书56个,指导建设单位进行网上自主验收信息公开31个项目,建设项目网上登记表备案279个。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68个,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10个,指导企业完成排污许可登记546个。核发夜间作业审核意见书47个,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验收4个。

(六)成功创建国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1.严密部署,细化目标任务。印发《黔江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年度工作计划》,3年来,我局牵头,围绕国、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目标,明确总体要求和具体工作部署将示范区的创建任务和创建指标纳入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每个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倒逼责任单位把创建指标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提升全民意识。利用新媒体、报纸、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系列宣传活动。策划开展“6·5环境日”宣教活动9场,发放生态环境宣传读本1500余本、各种宣传单20000余份;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双百”专家“五进”“六讲”生态环保宣讲活动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机关10余场次。开展“攻坚战污染绿色促发展”短视频展示活动,集中展示我区攻坚战污染、绿色促发展的做法和成效。“十三五”期间,开展生态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型宣传活动共计10余次,全民参与生态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日益浓厚,全民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逐年提升。

3.成效突出,成功创建摘牌。经过3年来区级各部门、单位的不懈努力、全力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根植于黔江大地,成功创建白石镇、水市乡等15个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荣获国家、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助推了黔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七)争资立项工作卓有成效

1.招商工作推进良好正确处理招商引资和环境保护、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之间关系,把好准入关,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参与区委、区政府牵头组织招商引资活动、企业服务达20人次,提出合理化招商引资建议意见30余条。重启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招商的论证,先后赴湖北、四川、广州等地进行了招商活动。两次实地考察大尺寸光学玻璃面板项目,大尺寸光学玻璃面板项目有望落地。

2.争资立项扎实推进。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建设,争取特殊转移和抗疫特别国债等专项资金1750万元,保障了新增24个乡镇二三级生活污水管网等项目的建设实施。同时,围绕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治理等进行项目前期策划,储备太极水库环境综合整治等9个项目,申报资金4个项目,全年累计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阿蓬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以奖促治等资金3046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近亿元。

四、正视不足和问题,实现2021年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在总结过去一年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工作中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不足,职能发挥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难度增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任务更重,生态环境督察整改推进乏力,生态环境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有待提升等。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核心,紧扣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线,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有效启动“无废城市”创建,抓好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和政务服务,统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其他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推进落实“两地”“两高”目标,加快建设黔江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和发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作用而不懈努力,以优异的生态环境成绩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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