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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4604/2021-00076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3-16
  • 发布日期 2021-03-1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美丽中国建设新征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标的起步之年。为扎实做好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国、市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核心,紧扣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线,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可控的目标,实现美丽黔江建设共治共享明显推进、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的目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统筹推进与分工负责的关系,把好环境准入关、环境执法关,确保“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治队伍落实到位。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黔江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和发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作用,以优异的生态环境成绩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二、主要目标

2021年,实现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50天左右,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30μg/m³以内。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阿蓬江两河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黔江河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其他流域水质达到功能要求。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8%以上、85%以上。推进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小区建设,土壤和固体废物管控有效。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全面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严防严控突发环境污染及核与辐射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实现区域环境安全。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90%以上,环境投诉办理满意率达95%以上,切实把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到黔江大地上。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完成成效评估,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深化“四控两增”措施,加强国控站点管理,机动车尾气路检3000辆,抽检油品不少于20组,抽测油气回收系统不低于30%,对辖区储油库抽测比例不低于60%。完成中石油下坝、白加湾、正阳3个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与辖区生态环境局联网。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淘汰柴油车50辆。突出施工扬尘分级管控和道路精细化保洁,强化施工扬尘控制“红黄绿”标志动态管理。巩固全区12.8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违规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等违法行为。强化污染天气下的道路冲洗保洁,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保持在92%以上。建设(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5个、扬尘示范道路5条。加大重点大气污染源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3家,确保达标排放,定期开展现场监测和执法。开展涉气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245家,突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治理。继续实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抽测餐饮油烟治理30家,治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2家。开展秋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实现“黔江蓝”。

2.实施水源水域保护行动。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工建设太极水库环境整治工程。继续开展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打击污水“三排”行为。开展机动车清洗业、机动车维修厂(含4S店)、餐饮、宾馆、学校、医院、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综合大楼及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污水治理设施整治,核发排水许可证5个。继续巩固黔江河消除黑臭的水体,建成投用河滨南路东段、交通路东段和西段等3个雨污分流管网10.6千米。新开工桃子坝片区污水管网5.3千米。督促完成新城城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改造。对沙坝、石会镇2座污水处理设施实施达标改造,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督促完成乡镇二、三级污水管网扩建项目、望岭至石峡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加大畜禽养殖治理力度,完成黔鑫生猪养殖场等25家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加强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营监管,探索村级污水处理站三方运营机制,将部分农村污水处理站纳入三方营运。全面落实“河长制”,督促完成阿蓬江河流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确保流域水质达到功能要求。

3.实施土壤固废污染防治行动。贯彻《重庆市黔江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暨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制度、措施,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和精细化管理,指导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处置。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持续开展“清废行动”,监督污泥无害化协同处置设施运行管理。加强新固废法和危险废物新名录的实施。推进塑料污染综合治理。城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4.实施噪声污染管控行动。加强城区声环境管理,控制社会生活、交通、建筑施工和工业噪声。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监管,开展高、中考期间专项执法行动。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完成1家工业企业噪声源整治,新建(复查)安静居住小区不少于1个。

(二)深入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

5.坚决扛起整改的政治责任, 统筹抓好中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其他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为重点,加快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市级环保集中督察等部分整改任务收官扫尾,统筹推动全市水生态环境暗访和相关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城区污水管网(雨污管网)、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强化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加大督促督办力度,开展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的整改工作体系。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规范和完善的资料档案。

(三)深入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

6.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和碳中和愿景的重大宣示,坚定不移把降碳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倒逼、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引导居民践行绿色消费方式,推广节能环保产品,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培育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培育绿色低碳新增长点。全面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开展新建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价,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扩大规模。推动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做好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基础工作。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全方位开展社会宣传,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构建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形成绿色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7.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及勘界定标工作。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全区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加快构建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完成国土绿化营造林任务,森林覆盖率达65%以上。做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进资源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2%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0%以上。

8.切实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抓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加强乡村生态振兴建设,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农村污水治理。落实《黔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强化设施建设与运行管护,探索建立财政补贴、社会参与、村民自筹的三级运维保障长效机制,确保污水设施正常运行,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推动实施1个农村聚居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村级污水管网建设。开展农村散户卫生改厕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并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9.制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上下联动、衔接协调,加快编制并推动印发《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黔江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做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实施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测评估体系,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加大环境治理与保护项目储备,全力争取中央水、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

(四)抓好生态环境监管保安全

10.加强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日常检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深化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应用,推广“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非现场监管模式。开展“全年、全员、全过程”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丰富练兵模式和评比活动。切实加强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升生态环境重点监测能力,加强 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监测,深入开展 VOCs 来源解析。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和监测技术方法研究。深化污染源监测,开展质量提升活动。

11.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持续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严格落实环境安全工作全过程管理机制,健全跨流域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快速响应处置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督促辖区内环境风险企业举行实战演练。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研判,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全面实施有奖举报制度,拓展问题发现渠道。提高群众举报投诉办理质量,不断提高群众环境满意度,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实现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五)抓好“无废城市”建设推广试点

12.印发实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着力强化工业绿色生产,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修复。着力强化农业绿色生产。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强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深化农村卫生改厕。着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强化绿色生活方式引导,推进生活源固废协同处置。着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建立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基本理顺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增强全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六)抓好政务服务助发展

13.主动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废水等处理处置环境监管。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改革举措制度化。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帮助企业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和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困难。全力推动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项目落地。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间,最大力度为企业减负。强化生态环境政策宣传和帮企治污,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推进“三线一单”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等衔接,在规划及项目环评审查、重大项目环境影响预判等领域加强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14.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新闻发布,建立媒体开设生态环保曝光台工作机制,开展舆论监督,做细做实网络传播,策划组织开展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舆情管理。开展前端研判、加强事中监测、突出应急响应、妥善引导处置,按照事权所在、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好舆情管理一岗双责。巩固生态文明创建,打造活动品牌。强化环境教育,培育具有黔江特色的先进典型。

15.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印发《重庆市黔江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修订完善《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动“一证式”管理,强化许可证监管。持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推动实施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统筹推进全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五年规划,完善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健全生态环境统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运用。

(七)抓好党的建设强队伍

16.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兑现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以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促进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好中央巡视问题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注重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的运行机制。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17.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及纪律规定。深化“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推动“以案四改”取得实效,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环境。持之以恒反“四风”,坚决反对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改进文风会风和监督检查,切实为基层减负。

18.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落实党的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落实主动履职、上门服务、预警约谈的柔性执法机制,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责任,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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