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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4604/2022-00082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4-28
  • 发布日期 2022-04-2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申报表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申报表

普及的法律

法规规章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辐射污染防治办法》等。

重点普及对象

辖区内市民、学生、乡镇(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人员、排污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年度普法目标

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市民、学生、企业中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提高企业和公民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生态环境法治精神的认同度、生态环境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参与,督促排污业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治理水平和法治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获得感,提升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环境守法与环境维权意识。

具体内容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局普法的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学习以及“三会一课”重点内容,推动干部职工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责任科室:办公室   、法宣科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排污业主、项目建设业主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执法宣传、以案释法、督促整改、约谈教育,督促业主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融入企业经营全流程各环节,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责任科室:审批科、执法支队

三是利用重点节日开展普法。通过开展“三月法制月”、   “5.22生物多样日”、“六五环境日”、宪法日、双月环保设施对外公众开放、新时代文明实践“双百”专家“六进”宣讲等活动,对市民进行生态环保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让市民知晓并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保宣传普及率、参与率达90%以上。

责任科室:法宣科

四是加强环保干部教育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和乡镇(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工作人员生态环保培训,新进执法人员要参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挂职锻炼并取得执法证;组织单位职工及时学习新修订或新制定的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责任科室:办公室   、法宣科、执法支队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每季度组织学习、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至少一次。规范执法文书,依法依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积极参加全市执法大练兵活动和综合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自查。收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报送,加强典型案例的广泛宣传,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责任科室:执法支队

六是制定我局 “八五”普法规划。根据全区“八五”普法规划纲要,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八五”普法规划。

责任科室:法宣科

创新工作

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索赔工作,对发生生态环境损害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实行惩罚性赔偿索赔工作,完成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或者替代修复。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改革工作成效及典型案例进行多渠道、多角度宣传,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探索实行惩罚性工作常态化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