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变更自我公开声明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印章) |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
编制日期 |
2022.11.17 | |||||
联系人 |
王祥炳 |
电话/传真 |
15923635064 | |||||
序号 |
类别(产品/项目/参数) |
已批准的标准(方法)名称、编号(含年号) |
变更后的标准(方法)名称、编号(含年号) |
变更内容 | ||||
1 |
总悬浮颗粒物 |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 |
本标准与《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1、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和注意事项4章内容。 2、细化分解样品、分析步骤、结果与计算三章内容,增加对样品保存的规定。 3、修改方法检出限的规定,明确检出限的测定条件。 | |||||
上述标准变更不涉及实际能力变化,本机构承诺已具备新标准(方法)所需相应资质认定条件,并对自我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自我声明事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