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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4604/2022-00255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11-17
  • 发布日期 2022-11-1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变更自我公开声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变更自我公开声明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印章)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编制日期

2022.11.17

联系人

王祥炳

电话/传真

15923635064

序号

类别(产品/项目/参数)

已批准的标准(方法)名称、编号(含年号)

变更后的标准(方法)名称、编号(含年号)

变更内容

1

总悬浮颗粒物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1263-2022

本标准与《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1、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和注意事项4章内容。

2、细化分解样品、分析步骤、结果与计算三章内容,增加对样品保存的规定。

3、修改方法检出限的规定,明确检出限的测定条件。

4、加严对天平精度的要求。

上述标准变更不涉及实际能力变化,本机构承诺已具备新标准(方法)所需相应资质认定条件,并对自我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自我声明事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