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黔泥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项目)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
公告表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7日(7日)。反馈意见受理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居委为民路17号,邮编:409000。环评文件批准书和不予批准的文件查询方式https://www.qianjiang.gov.cn/。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审批 文号 |
发文 时间 |
审批 决定 |
1 |
重庆新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 |
渝(黔江)环准〔2025〕10号 |
2025年5月21日 |
同意该项目在重庆市黔江区建设。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该项目报告表规定的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执行,不得突破。 |
2 |
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黔泥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项目 |
渝(黔江)环准〔2025〕11号 |
2025年5月21日 |
同意该项目在重庆市黔江区建设。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该项目报告表规定的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执行,不得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