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5年,区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法制宣教科牵头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与协调。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将学法、用法、普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及年度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对标对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年召开6次专题会议,将法治建设与本单位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印发了《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完成了《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自查评估的报告》。
(二)提升服务质效,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一是项目审批服务提质增效,保障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构建全链条主动服务体系,为企业赢得“开工时间”。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项目服务工作专班,创新推行 “清单式管理、节点化调度、专员制保障” 服务模式。在项目谋划初期主动对接,量身提供《项目服务清单》,全程指导企业精准办理环保手续,有效规避“走错路、走弯路”风险,显著节约企业的时间与资金成本。二是排污许可管理纵深推进,实现质量与覆盖率的双提升。完成新改扩建项目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排污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全面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三是“双碳”工作稳步开局,重点企业碳排放管理实现全覆盖。 通过 “一对一”宣贯辅导 和 “点对点”进度跟踪,克服了企业参与碳市场面临的制度不熟、流程不清等困难,推动我区6家企业完成碳排放报告、核查及开户工作,为完成年度履约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建立律师顾问制度。从2013年开始,聘请具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和诉讼律师,对规范性文件、执法案件、合同等进行审查把关。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有效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环境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三是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规定,开展有关政策措施、招标采购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2025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全面依法履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蓝天保卫战持续深化。聚焦持续降低PM₂.₅浓度,坚持多污染物协同治理与区域联防联控,系统推进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生活源等重点领域治理,全力推动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定向好。2025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6天,PM2.5年均浓度2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4%)达历史最优,无重污染天气,3项指标均排名全市重点区域第1名,为全市空气质量改善作出有力贡献。二是碧水保卫战纵深推进。积极推进水生态治理与建设,大力开展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创建工作,推动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严格落实“河长制”,压实“区级河长主治+乡级河长主管+村级河长主巡”三级责任体系。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和整治提升,完成13个入河排污口整治。2025年,阿蓬江两河断面、中井河马斯口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Ⅱ类及以上,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净土保卫战稳步实施。加强土壤源头管控,夯实固废环境管理工作。构建用地联动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监管措施,完成2025年拟出让“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情况核实,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累计建设“无废细胞”44个。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100%。统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实现农膜回收率94.93%。四是噪声污染防治有力。围绕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四大重点领域,持续加大声环境监管力度,实施全流程精细化管控,全面提升区域噪声污染综合防治能力。加强声环境质量监测,完成100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21条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扎实开展高、中考禁噪专项行动,实施全天候巡查值守,为考点周边营造安静环境。完成四季花城小区市级“宁静小区”建设。
(五)严格依法行政,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一是深化分级分类监管,构建“信用+风险”两维评价体系,全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40家次,其中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15家次,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二是强化非现场执法,实现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在线监控全覆盖,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98.07%,运用无人机辅助快速处置风险,发现并整改环境隐患30余处。三是规范案件办理,严格执行“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法制审核-决定送达”全流程机制,设立法制审核专班实行“双人审核、集体会商”,全年纠正程序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13个。全年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起,有效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
(六)加大普法宣传,切实落实法治责任制度。一是按照普法计划开展普法宣传,2025年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区等普法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及纪念品600余份。二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切实增强单位职工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4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到将日常业务与普法宣传相结合,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近年来新修订出台的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众多,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还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不够。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专业性较强,输入性、被动式的宣传效果不明显。三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仍需持续发力,部分企业业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6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会议及局务会议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让干部职工能学法、能懂法、能畏法、能守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审批。
(二)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决策,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干部职工、人民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全天候值守、全方位接诉、全过程沟通、尽全力解决、限时全办结的要求,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来诉,保障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主线,突出普法宣传重点,不断创新形式,通过集中宣讲、信息公开等措施,有效解读、精准传播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等管理要求,探索贴近群众、通俗易懂的普法方式,提升普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