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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8-05806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18-06-21
  • 发布日期 2018-06-21
  • 文件标题 【重庆环保督察在行动•黔江区专题】重庆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黔江区公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环保督察在行动•黔江区专题】重庆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黔江区公告

重庆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黔江区公告

一、督察内容

(一)国家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察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和重庆市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等法律、法规、文件批示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生态环保的问题、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中的问题、中办二次回访调研反馈意见涉及生态环保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国家绿盾专项行动整改落实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我市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推进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包括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偷排偷放、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环境问题,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等,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情况。

(三)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情况,包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及工作成效、责任追究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

二、督察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调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督察时间

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督察组受理群众举报电话:023-81580679(每天8:00—20:00)、邮政信箱:重庆市黔江区016号信箱。(督察组不接受群众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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