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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4604/2022-0016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8-15
  • 发布日期 2022-08-1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黔江区太极水库工程的金溪镇长春村2组弃渣场堆渣工程未分区,未建设截洪沟,无压实措施,也未采取弃渣临时覆盖措施”整改销号情况信息公示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黔江区太极水库工程的金溪镇长春村2组弃渣场堆渣工程未分区,未建设截洪沟,无压实措施,也未采取弃渣临时覆盖措施”整改销号情况信息公示

根据市生态环保督察办向我区移交了《2021年“三江”流域生态环境暗访问题清单(第3批)》,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要求,区水利局已完成“黔江区太极水库工程的金溪镇长春村2组弃渣场堆渣工程未分区,未建设截洪沟,无压实措施,也未采取弃渣临时覆盖措施”整改并向我办申请销号,我办审核后拟同意销号,现将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79245501,电子邮箱:491198886@qq.com,传真:79222925,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居委市民西路,邮编:409000。


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黔江区太极水库工程的金溪镇长春村2组弃渣场堆渣工程未分区,未建设截洪沟,无压实措施,也未采取弃渣临时覆盖措施。

整改责任单位

区水利局

整改目标

清除侵占河道的渣土,挂网植树复绿,保持水土。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对弃渣进行清理,并覆土复绿。

整改成效:一是黔江区太极水库工程项目法人衔接工程所在地金溪镇政府、长春村委清理了弃渣,将渣场部分石渣外运,用于道路维修。二是设置截洪沟,地下埋设波纹管与原长春村2组原有排水管沟进行连接。三是完成渣场场地平整,回填复绿,栽植桂花树。

整改时间

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白兴袤,79245501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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