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黔江区太极水库工程的金溪镇长春村2组弃渣场堆渣工程未分区,未建设截洪沟,无压实措施,也未采取弃渣临时覆盖措施”整改销号情况信息公示
根据市生态环保督察办向我区移交了《2021年“三江”流域生态环境暗访问题清单(第3批)》,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要求,区水利局已完成“黔江区太极水库工程的金溪镇长春村2组弃渣场堆渣工程未分区,未建设截洪沟,无压实措施,也未采取弃渣临时覆盖措施”整改并向我办申请销号,我办审核后拟同意销号,现将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79245501,电子邮箱:491198886@qq.com,传真:79222925,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居委市民西路,邮编:409000。
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黔江区太极水库工程的金溪镇长春村2组弃渣场堆渣工程未分区,未建设截洪沟,无压实措施,也未采取弃渣临时覆盖措施。 |
整改责任单位 |
区水利局 |
整改目标 |
清除侵占河道的渣土,挂网植树复绿,保持水土。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对弃渣进行清理,并覆土复绿。 整改成效:一是黔江区太极水库工程项目法人衔接工程所在地金溪镇政府、长春村委清理了弃渣,将渣场部分石渣外运,用于道路维修。二是设置截洪沟,地下埋设波纹管与原长春村2组原有排水管沟进行连接。三是完成渣场场地平整,回填复绿,栽植桂花树。 |
整改时间 |
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白兴袤,79245501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