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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4604/2023-00022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01-12
  • 发布日期 2023-01-1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13项意见和建议专项整改子方案具体事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13项意见和建议专项整改子方案具体事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黔江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黔江委办发〔2020〕16号)的第13项意见和建议专项整改子方案具体事项 “推进渣场整治”已完成整改,现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要求进行销号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79245501,电子邮箱:491198886@qq.com,传真:79222925,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居委为民路17号,邮编:409000。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推进渣场整治。

整改责任单位

黔江区

整改目标

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含尾矿库)审批监管,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1.严禁在阿蓬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项目环境管控,预防和控制新污染。

2.积极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动在政府投融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逐步降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新增堆存量。

3.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管理。

4.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含尾矿库)排查整治,遏制工业固体废物违法倾倒、堆放等行为。

整改成效:

1.经排查,截至目前,黔江区无尾矿库。

2.目前,黔江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小,基本实现综合利用。

3.不定期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检查。

4.经排查,截至目前,黔江区无固体废物渣场(含尾矿库),未发现工业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堆放等行为。

整改时间

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白兴袤,79245501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