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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委员第94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2-10-27

黔江环函〔2022〕59号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委员第94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的建议》(第9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始终把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水源地保护整体规划、监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下功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取得较为明显成效。监测表明,小南海、城北、洞塘和太极水库(城市备用水源地)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年保持在Ⅲ类及以上,达标率100%。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个(小南海、城北、洞塘和太极水库),均为湖库型。小南海水库主要给三元宫水厂、舟白水厂、中塘水厂、正阳水厂供水,主要服务范围为城东街道、城南街道、舟白街道、正阳街道,服务人口约20万人。洞塘水库主要为白家湾水厂供水,主要服务范围为城西街道西山居委、水井湾居委、迎宾居委(城区部分),服务人口5万人。城北水库主要辅助小南海水库向三元宫水厂供水,与小南海水库互为备用水源。太极水库目前只向金溪、太极集镇供水。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领导,建立机制。区政府制定了《黔江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关于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9﹞24号)等规定,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各乡镇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工作措施,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每年3.22世界水日和6.5世界环境日及全国节水宣传周期间,将饮用水保护列入宣传工作要点,通过武陵都市报、电视台、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2020年以来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在黔江生态环境微博上发布信息共2000余条、微信1600余条,在武陵都市报发布200余条。在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分别设置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固定宣传牌100余块。

(三)坚持划立并举,规范化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一是全面完成39个城乡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保护区定界测量及边界矢量图。二是规范化整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制定《黔江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争取专项资金3550万元,完成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安装保护区界标261块、隔离网51.06km, 建成污水处理设施285座,配套管网9.6km。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取缔了小南海饮用水源保护区湖面观光旅游活动和8家农家乐,全面完成保护区内旅游、餐饮农家乐污水直排等10项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配套安装一级保护区和取水口视频摄像头59个,实现全覆盖。强化供水厂和水龙头水质监管,城区水厂实现联网供水,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向社会公开,未发生饮用水安全事件。

(四)加强监管,确保水质达标。为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了区生态环境局、乡镇街道、管水单位三级监管制度和定期监测制度,全面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辖区乡镇街道每月开展1次巡查,管水单位每日开展库区巡查,及时发现处置环境隐患;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每月开展一次水质监测,每年开展1次109项全指标分析,小南海十三寨和老街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均达一级B 标以上,段溪河十三寨上游断面和进湖断面水质为Ⅲ类标准以上,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监测结果均在区生态环境局网站上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严格执法,强化治理到位。一是每个月开展巡查监察,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状况、水质变化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将城北、洞塘和小南海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居民、学校、公厕等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粪罐车集中收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二是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技术评估工作。严格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每年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技术评估,评估结论均为优秀。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化肥、农药使用,一级保护区耕地逐步退出农耕。移动源污染治理方面,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垂钓、游泳等污染饮用水水体行为,全部取缔饮用水源地柴油机动船。

(六)加强防控,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区政府制定《黔江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每年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规范化建设、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等环境状况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严格控制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其他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物资车辆进入水源保护区。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制定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督促供水单位落实水源地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技术、队伍及装备保障,定期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演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保护意识。坚持把加强饮水安全和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和科普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群的饮水安全和水源地保护意识,营造人人保护水源地氛围。定期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公众的主观能动性,推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转变为社会参与、共同监督、合力开展的全民行动。及时对损毁的监控、界碑、围网等进行维护管理,以持续强化水源地界标的警示宣传效果。

(二)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按照《黔江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饮用水水质构成隐患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废水排放巡查检查力度,持续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保问题整治力度,坚决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按照国家饮用水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采取定期监测、随时监测等手段,及时掌握饮用水水质实时动态,持续积累数据,为科学分析饮用水质变化情况、动态管理提供依据。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保障。修订完善《黔江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及时响应、联络通畅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督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及重点排污企业不断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杜绝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要求,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指导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权限,落实生态环保执法责任,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工作。严格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入河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确保辖区内水环境质量安全。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提出意见,同时也希望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局今后进一步改进工作,为建成山川秀美、天蓝水净的美丽黔江作出贡献。

此复函已经张怀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