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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55405967XJ/2026-00010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6-02-26
  • 发布日期 2026-02-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商务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研究商贸领域现代市场体系、现代流通方式等商务运行中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起草商贸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行业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商贸物流促进政策,负责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实施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和特种商品流通管理;负责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负责外经外贸外资工作,协调推动各开放平台协同发展,负责协调对接市贸促会、自贸区等平台单位的相关工作。负责口岸物流相关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物流(口岸)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9个职能科室和1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发展科、市场流通科、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外经外贸科(中新项目管理科)、运行调节科、法治科(特商科)、财务审计科、政工人事科等9个职能科室和重庆市黔江区物流(口岸)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二级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31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6.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74.61万元,主要原因:上级项目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31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1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2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1.4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74.6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4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88.0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6.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6.88万元,比2025年减少127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36万元,比2025年增加13.4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7.52万元,比2025年减少1288.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外经贸发展、粮油物资储备(肉类储备)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0.82万元,比2025年减少1.18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对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2万元,比2025年减少1.18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2.67万元,比上年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为预算人员较上年减少1名,公用经费定额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7.5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傅春丽,联系方式:023-7922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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