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江区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三)
为更好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推动全区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商务发〔2022〕9号)、《重庆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商务发〔2022〕18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五批市商务发展重点专项、中央服务业发展和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产业﹝2025﹞125号)文件、《重庆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商务发〔2025〕32号)、《关于申报2025年黔江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的通知》(黔江商务发〔2025〕10号)要求,由重庆市黔江区博通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的博通农产品集配中心改造项目验收合格,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3日。
公示期间,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纪检举报电话:黔江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23-79228849;意见受理电话:黔江区商务委市场流通科,023-79230258;监督举报电话:黔江区财政局,023-79223561;审计举报电话:黔江区审计局,023-79227656。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类别 |
|
1 |
博通农产品集配中心改造项目 |
重庆市黔江区博通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 |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