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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55405967XJ/2025-00033
  • 发文字号 黔江商务发〔2025〕12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4-10
  • 发布日期 2025-04-1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关于申报黔江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 第二批试点区县奖励资金(第二笔)项目的 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商务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关于申报黔江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 第二批试点区县奖励资金(第二笔)项目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营主体:

根据《重庆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政策》(渝府办发〔2022〕18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下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第二批试点区县奖励资金(第二笔)的通知》(渝商务〔2025〕71号)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第二批试点区县奖励资金(第二笔)的使用效益,加快推动我区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城市培育建设,现将黔江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第二批试点区县奖励资金(第二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项目支持方向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市场主体均可申报。申报单位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2.项目原则上为2024年1月1日以来的建设投入,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建成投用。在此期间,按照“成熟一批、补助一批”原则进行申报验收。

3.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主体需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优化升级消费载体

支持商圈、商品交易市场、商业街区等消费载体提质建设、商业环境提档升级。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建设餐饮消费集聚区、夜间经济集聚区、精品品牌店、商业文创名街、特色艺术街区等主题式消费场景,开展商圈智能化改造、优化业态布局等。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

(二)商贸创新转型升级

支持商贸企业通过招商引资、购买咨询服务、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等方式优化业态布局及功能定位,推进经营模式创新转型升级。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

(三)黔江特色美食营销

以黔江鸡杂为核心,打造黔江区特色美食品牌,开展黔江美食线上线下营销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黔江美食品牌影响力,带动区外来黔餐饮消费。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

(四)特色消费品牌打造

支持商贸企业打造黔江特色消费品牌,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商文旅体消费促进活动、名品名店培育、打造“必购必带”伴手礼和商店代表、制定或修订行业标准、行业品牌培育评选、品牌交流合作、宣传推广、产业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等。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流程

每月5日前为项目申报期,项目申报单位按申报要求向区商务委提交申报资料(装订成册打印2份纸质件及电子扫描件),区商务委对申报资料初审,提出补充意见,并经区商务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予以资金支持。

(二)申报资料

企业申报项目奖补支持需提供: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1)、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项目申报表(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企业信用报告及以下材料。

1.优化升级消费载体项目:项目验收申请报告、项目验收表(附件4)、实施合同、费用票据、建设前后效益对比资料、图片、绩效完成情况等佐证资料;

2.商贸创新转型升级项目:招商合同、咨询服务协议、费用票据、建设前后效益对比资料、图片、绩效完成情况等佐证资料;

3.黔江特色美食营销项目:营销合同、活动图片、费用票据、绩效完成情况等佐证资料;

4.特色消费品牌项目:合同资料、服务协议、费用票据、图片以及活动开展情况、绩效完成情况等佐证资料。

支持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申报单位还需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务发展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商务发〔2023〕5号)文件执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回已拨付的资金,涉嫌违法违纪的,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同一主体、同一项目严禁多头申报、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对已批复下达的建设项目将由区商务委收回项目计划,并商请区财政局收回项目资金计划,对已兑付资金的项目,将依法依规追回财政资金。



附件:1.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黔江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第二批试点区县奖励资金(第二笔)项目申报表

             4.黔江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第二批试点区县奖励资金(第二笔)项目验收表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

(联系人:白玲;联系电话:023-79230258)


附件1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单位全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年月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员工人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单位简介

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近三年经营情况

2022

2023

2024

备注

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金(万元)

资产负债率(%








附件2

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序号

年度

补助金额

拨付补助资金业务部门名称

拨付补助资金财政部门名称

1

2022

2

2023

3

2024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助资金。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日期:











附件3

黔江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第二批试点区县奖励资金(第二笔)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信息

申报单位

(盖章)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建设地址

建设类型

()

改扩建()

建设起止时间

总投资额(万元)

申报支持金额(万元)

建设内容

(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目前开展情况、投资完成情况等)

项目(预期)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如:营业面积

如:商家数量

效益指标

如:就业人数

如:税收

满意度指标

如:顾客满意度

申报单位

申报意见

单位负责人意见:(公章):

区商务委

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意见:(公章):







附件4

黔江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第二批试点区县奖励资金(第二笔)项目验收表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建设类型

(新建/改造)

实施周期

年 月——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申请补助

资金

万元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绩效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验收组意见

验收结论:

验收组成员签字: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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