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关于转发《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调整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取得显著成效。根据近期国家部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政策执行实际,为有序实施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现就调整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实施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5〕22号)“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的有关规定,截至2025年7月4日,我市第一阶段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持续发挥政策激励作用,现追加安排9000万元预算资金用于2025年三季度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并采取分月均衡投放方式执行。2025年7月5日至9月30日期间,每月安排3000万元预算额度,实行“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申报原则。补贴标准:按渝商务〔2025〕22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变。申报周期:7月,系统持续开放至当月额度申报完毕即停止受理;8月、9月,当月1日10:00开放申报通道,当月额度申报完毕即停止受理。非申报周期内提交的材料将作退回处理,符合条件未申报或被退回的可顺延至次月再次申报。
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加强市场监测和效果评估,稳妥有序推进政策实施,全力维护汽车消费市场。其他事项仍按渝商务〔2025〕22号文件执行。后续如有政策调整,将另行发文通知。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