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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1-16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2〕22号)以及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内我局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年度各类学习培训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把手责任人,成立了黔江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导专项纠治工作,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统计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带头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精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统筹推进全区学习统计法规相关重要文件精神。

(二)坚持依法决策,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区统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一律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会前充分沟通酝酿,会上每位成员明确表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均由会议研究决定,确保领导班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统计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做好文件清理及备案审查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三)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一是扎实推进全区上下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再学习、再宣传、再贯彻,做到全覆盖。二是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把统计法知识纳入党校主体班必修课内容,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和用法意识。三是利用“12.4”、“12.8”和统计年报培训等节点,开展送法入企、统计法规培训等普法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统计人员和社会公众统计法治理念。邀请市统计局统法规处主要领导来黔作统计法治专题授课,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在区委党校开展统计法知识专题讲座2次;以走访调研、检查核查和统计培训等对千余名统计人员进行法治宣传。

(四)提高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一是选派执法人员参加市局统计执法检查,利用统计检查核查和“双随机”抽查契机,在检查实战中提高执法人员技能。二是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结果,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行为。三是制定《区统计局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区统计局统计“双随机”抽查方案》,加大统计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力度。2022年度集中执法力量检查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企业29个。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部门履职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跟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经济信息、工作信息、行业动态等方面内容;通过《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公报》、专报、分析、简讯等多种途径向各单位各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服务;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更新维护,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存在问题

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法治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需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指导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尺度需进一步统一规范、统计法治创新能力需进一步增强。2023年,区统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守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底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讲力度,增强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主体依法统计意识。

(二)依法依规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方法,组织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五经普”工作,将依法统计贯彻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加大统计监督力度。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协同配合,进一步健全统计防惩造假责任体系。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专项纠治成果。

(四)夯实依法统计根基。抓好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推动基层进一步强化统计工作保障,履行统计工作职责,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五)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发动统计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增强我区统计执法力量。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实操,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六)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列入各种统计活动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