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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1-17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要求,区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现将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用法治力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方位发展。二是以全面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为目的,通过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党员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讲座等多种途径,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为抓手,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结合起来。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我局法治工作要点,全面部署我局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进法治工作顺利开展。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细化抓落实的岗位责任制。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领导的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是及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报送至区依法治区办,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投放至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同时召开专题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我局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完善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权责清单。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有变动及时上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了《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区统计局参照市统计标准执行。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制定《黔江区统计局2023年统计数据质量定期检查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定期检查工作,已完成年度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未发现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制定黔江区统计局2023年本部门及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双随机抽查的常态化、制度化,积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2023年共对21家单位(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未发现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统计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编制完成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编制完成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等内容,并在平台公示;二是为进一步加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我局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编制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了软件、硬件设施完善。制定了行政执法卷宗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卷宗及时归档,管理规范;三是明确我局执法支队作为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并实行专人负责。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了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依据、应提交的审核资料等事项。

(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通过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党校、法治宣传月活动、送法入企等方式,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利用各专业培训会组织统计对象开展统计法治学习宣传,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法治思想。坚持检查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服务提升走访活动中,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30余次。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应知应会知识,强化干部法治意识,夯实干部法律功底,提升干部用法律知识解决具体工作问题的能力,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治理论在线学习,并积极参加学法考试,2023100%完成法治理论的考试学习。

(七)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无行政许可事项。

二、存在问题

对企业宣传培训不够及时。由于企业统计人员更换频繁,存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方面培训覆盖面不广、力度不深等问题,未能第一时间上门指导,没有全面掌握企业经营情况,部分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淡薄,对统计指标理解有误,取数有误,导致上报数据不及时、不准确等。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动统计法治建设。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治统,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加强统计法治宣传,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为重点,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防治统计造假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强化防惩统计造假、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筑牢提高数据真实性的统计法治防线,不断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二)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提升统计培训的实用性。有针对性地对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知识、技能、法规培训,提高培训人数及培训频率,优化培训方案和课程设置,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二是完善专业人员一线指导机制。组织对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的乡镇街道、企业开展业务指导,重点帮助其对照统计方法制度,强化统计规范化建设。三是做好应统尽统。着眼重点行业,联动行业部门,通过更多方式开展潜力企业摸排与跟踪,推送更多有效信息,确保达标企业及时升规入统。

(三)积极履行统计监督职能。一是持续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线索,进一步推进与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协同合作,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抓好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班,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三是对统计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查处统计造假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有效筑牢数据安全屏障提供保障,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