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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区统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的规定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能公开尽公开原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42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16条,统计信息17条,上年度部门决算、本年度部门预算信息4条,其他法定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区统计局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操作规范进行答复,确保回复及时,内容准确。2023年,区统计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统计局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党组分工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并对所有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极大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统筹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统计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栏目,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工作,使栏目设置更加集中、规范。定期及时更新统计数据等各类信息,方便社会公众进行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答复合规。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保障政务媒体安全运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区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区统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部分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相关工作的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深入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下面几项工作:一是加大核实整改的力度。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狠抓落实,责任首问到人、到每一个环节;二是健全相关制度,完善信息的发布、审核、采编工作的考核制度;三是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舆论把握能力和引导能力,抢占舆论引导先机和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压紧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完成全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023年,区统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