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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09220J/2026-00010
  • 主题分类 优抚双拥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6-03-19
  • 发布日期 2026-03-19
  • 文件标题 关于停发2025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的公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关于停发2025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的公告

        按照《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规定:每年1月,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在一定范围内,对上一年度未进行确认的优抚对象予以公告,通过多种方式联系优抚对象本人或其家属。公告后60日内仍未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经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后,从下一个月起停发抚恤补助金。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6年1月7日起,对无法联系且未进行2025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在户籍所在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行公告。截至目前,4名优抚对象仍未进行年度确认(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2026年4月起,停发未进行确认的4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其中:何泽胜自2021年以来一直未确认,已于2022年7月停发抚恤补助金;刘国成自2024年以来一直未确认,已于2025年4月停发抚恤补助金)。

2.停发抚恤补助金后,优抚对象或者其家属可重新申请恢复发放,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自重新确认后的下一个月起恢复发放抚恤补助金。

为保证优抚对象正常享受抚恤补助待遇,请上述对象或者其家属见公告后,及时联系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确认。

联系电话:

城东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23-79221880

城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23-79333113

城西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23-79247908

特此公告


附件:黔江区2025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人员名单

                                                             

                                                            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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