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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55X/2021-00175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4-22
  • 发布日期 2021-04-2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重庆市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监督检查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和使用;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发展,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办公室产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规划发展科安全科、公共服务科(文物保护科)、广播电视科、体育运动管理科、人事财务科、旅游一科、旅游二科。

下属二级单位:黔江区广播电视无线传输中心、黔江区文化市场执法支队、黔江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黔江区民族文化艺术馆、黔江区文物管理所、黔江区图书馆、黔江区体育运动学校。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68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43.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5万元,上年结转860.27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24.67万元,主要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688.93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50.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91万元,农林水支出4.43万元,其他支出619.0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6.16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68.5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3.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3.66万元,比2020年增加8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8.66万元,比2020年增加56.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编制增加,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205万元,比2020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有所增加等,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万元,比2020年增加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体彩公益金转移支付。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33.5万元,比2020年减少4.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相等;公务接待费15.5万元,比2020年减少3.4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20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相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9.15万元,比上年增加5.7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运转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0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 辆、执勤执法用车1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谢凤仙    联系电话:023-7924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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