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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55X/2022-00059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01-21
  • 发布日期 2022-01-2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图书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图书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图书馆的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图书资料的借阅工作;负责对文献进行收藏、整理、保管、流通、传递与利用;负责向社会公众进行社会教育,为当地经济建设、科学研究、文化繁荣以及其他各项事业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情报信息;保存地方文化遗产和民族文化遗产。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图书资料的储藏、借阅、图书资料网络系统(设计、维护、管理)、图书馆学研究等。

(二)单位构成

区图书馆直属于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17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馆长1名、副馆长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92.8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2.84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55.20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92.84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9.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6.0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5.2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5.2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92.84万元,比2021年增加5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2.84万元,比2021年增加5.20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0万元,比2021年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用于免费开放运行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比2021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区图书馆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21年减少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差异;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万元,比2021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流动车下乡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差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开联系人:陈海燕  联系方式:  023-7985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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