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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55X/2023-00040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02-28
  • 发布日期 2023-02-2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培养体育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机构编制1个,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区文旅委。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编制的单位1个,单位名称为重庆市黔江区体育运动学校。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1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3.0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23.01万元。上年结转2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6.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较去年增加26.79万元,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文化课老师课时费要等课上完后才能计算课时,导致2022年度未能及时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37.01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8.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5万元,其他支出26.7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7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23.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26.7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22万元,比2022年减少2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22万元,比2022年减少23.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1人调出本单位,导致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79万元,比2022年增加26.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度结余结转26.79万元,为主管部门补助的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22年减少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差异;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22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比2022年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差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采购预算减少,原因是2022年采购预算有结余。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联      联系方式:023-792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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