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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55X/2023-00043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02-28
  • 发布日期 2023-02-2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文化艺术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文化艺术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文化艺术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文化馆是区文化旅游委直属的独立核算、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相关培训,业余创作团体管理,业余文艺创作组织,文化交流等。主要负责举办各类公益性展览、讲座、文化艺术辅导培训等,组织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指导群众文艺,收集、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导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

(二)单位构成:区文化馆内设机构:办公室、培训部、活动部、数字网络部、财务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22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1.6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应明确来源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8.6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8.6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2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1.6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3.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9万元。比去年支出减少68.6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减少18.6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63万元,比2022年减少6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6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调走两名职工导致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50万元,因为2023年项目预算在主管部门预算。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文化艺术馆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和2022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预算由主管局编报,我单位预算编制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春芳     联系方式:023-7933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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