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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04M/2024-00098
  • 主题分类 卫生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4-09-10
  • 发布日期 2024-09-1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中心血站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中心血站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黔江中心血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职能覆盖的行政区域为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主要承担“一区三县”临床用血的采、制、贮、供和指导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的任务,在构建“渝东南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总体目标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机构设置

黔江中心血站内设7个职能科室,为办公室、党建办、检验科、质管科、采血科、成分贮发血科、财务科。

(三)单位人员构成

单位核定编制总数为17名,职工总数47人,其中在编在岗16人,退休人员5人,临时聘用人员26人(其工资福利待遇全由单位承担)。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41.19万元,支出总计1041.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02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单位,增加原因是当年财政预算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4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02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单位,增加原因是当年财政预算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1.19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4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02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预算资金增加,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36.90万元,占32.36%;项目支出704.28万元,占67.64%;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41.1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7.02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预算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02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是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29万元,增长59.72%。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预算资金增加。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02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预算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29万元,增长59.72%。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预算资金增加。

3.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82万元,占5.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6万元,增长19.02%,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预算资金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970.47万元,占93.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0.53万元,增长64.50%,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预算资金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5.90万元,占1.5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3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预算资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6万元,增长24.06%,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车辆运行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电费7.90万元、差旅费10.63万元、工会经费5.59万元、福利费2.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3万元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0万元,下降14.7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实际发生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96万元,增长181.3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支出8.73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过路费、燃油费、维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万元,下降12.3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发生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73万元,增长176.7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车运行车辆过路费、燃油费、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单位学习交流采供血工作和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执业许可证延续职业现场验收评审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67.1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接待费实际发生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发生接待事项2次,2022年未发生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82.3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2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281.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参加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9万元,增长467.0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参加培训人员及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7.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58 %。主要用于采购采供血工作用试剂、药品、专用耗材、献血纪念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单位1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详见后附《重庆市黔江中心血站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二级项目)》),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208.4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重庆市黔江中心血站办公室,联系电话:79252200;财务科,联系电话:79250655

附件:《重庆市黔江中心血站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二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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