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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04M/2022-00007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22-01-21
  • 发布日期 2022-01-2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为妇女儿童提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履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促进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

(二)单位构成。

(1)设置行政职能部门14个,包括:行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组织建设办公室(党建办)、财务资产管理科、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科、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控制科、群体保健办、健康教育科、统计信息科、后勤保障服务科、药械科、质量与安全管理科、基建办。

(2)设置临床保健业务部3个,包括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

(3)设置医技及辅助科室及二级科室,包括麻醉手术科、检验科、超声影像科、放射科、药房、收费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99.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9.80万元,事业收入520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6.24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1.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0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99.8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4.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6.2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6.2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9.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80万元,比2021年增加3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9.80万元,比2021年增加36.2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编职工社保、公积金缴纳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比2021年减少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1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医院实行精细化管理,严控公务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1.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1.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

(四)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何雪琳    联系方式:023-7923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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