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基层医疗机构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基层医疗机构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等。
(二)单位构成。
基层医疗机构包括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个乡镇卫生院。
(三)单位人员构成
年末在编职工708人,退休职工345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收入预算数2622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35.47万元,预算事业收入18794.15万元,预算收入较去年增加286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94.42万元,预算事业收入增加2961.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支出预算数26229.62万元,其中: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2.05万元,预算卫生健康支出22995.88万元,预算住房保障支出1071.69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2866.85万元,主要是预算社会保障费增加903.19万元,预算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85.06万元,预算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78.6万元。
三、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35.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5.47万元,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较少9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1.86万元,项目支出13.61万元。基本支出比2021年减少94.4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员减少12人,退休职工增加7人,人员经费预算较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黔江区基层医疗机构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减少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 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黔江区基层医疗机构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8.9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各基层医疗机构共有车辆32辆,其中特种专用技术用车3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向建华 联系方式:023-7931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