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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04M/2022-00038
  • 发文字号 黔江爱卫〔2022〕3号
  •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3-22
  • 发布日期 2022-03-2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城镇巩固创建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城镇巩固创建工作的通知

黔江爱卫〔2022〕3号

重庆市黔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城镇巩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全国爱卫办2022年度卫生城镇创建工作部署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的通知》(渝爱卫办〔202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2年度全区卫生城镇巩固和创建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上工作要求

(一)对国家卫生城区复审的要求。今年,市爱卫办将对39个城区(县城)(不含两江新区、高新区)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复审。

(二)对卫生乡镇复审的要求。今年市爱卫办将对我区19个国卫(市卫)乡镇进行抽查复审,抽查复审不通过的市级卫生乡镇将被取消卫生乡镇资格,抽查不通过的国家卫生乡镇将被通报批评。

(三)对卫生乡镇创建的要求。今年对未实现重庆市卫生乡镇全覆盖的区县,至少申报重庆市卫生乡镇1个;未实现国家卫生乡镇全覆盖的区县,至少申报国家卫生乡镇1个,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对区县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对卫生乡镇申报数量低于工作要求、接受市级评审乡镇数中三分之一不达标的,市爱卫办将对该区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二、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工作

一是国家卫生区巩固成果报告将于4月底前报市爱卫办,逾期上报视为未报。

二是国家卫生乡镇申请,于今年5月底前,由申报单位书面向区爱卫办提出(所有街道不再作为申请对象)。创建工作按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1年版)及相关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三是重庆市卫生乡镇申请,于今年5月底前,由申报单位书面向区爱卫办申报(所有街道不再作为对象)。创建工作参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1年版)及相关评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待市级新标准出台后,再按新标准执行。

四是重庆市卫生村、优秀卫生单位申请,于今年5月底前,由各单位书面向区爱卫办申报,创建工作参照原标准组织实施,待市级新标准出台后,再按新标准执行。

(二)评审工作

一是9-10月份市爱卫办将对国家卫生区县和市级卫生区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的国家卫生区将被通报批评,复审不通过的市级卫生区将被取消资格。

二是国家卫生乡镇市级评审时间为2022年9一10月,2022年申报的重庆市卫生乡镇,市级评审时间推迟到2023年,与2023年申报的重庆市卫生乡镇一并评审。

三是重庆市卫生村、重庆市优秀卫生单位由区爱卫办在年内自行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干1月底前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将对区县评审结果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谋划,统筹推进。各单位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谋划年度卫生创建工作。既要深入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优秀卫生单位创建工作,也要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区、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的巩固提升,切实达到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创建目的。

(二)严密组织,确保质量。区爱卫办将按照调研指导、暗访检查、技术评估等程序,严密组织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各级各单位要落实全面排查、专项治理、长效管控等措施,切实抓好卫生城区的巩固发展工作。

(三)掌握标准,搞好衔接。区爱卫办今年将对卫生创建各类新标准组织业务培训学习,切实把新标准和评审管理办法学懂弄通,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努力提升相关创建单位的业务技能。己命名的卫生乡镇均要按照新标准及评审管理办法查漏补缺,不断提升卫生乡镇的品质形象,确保市爱卫办复审全部通过。

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联系人:吴丹;联系电话:79310965,13320393150;电子邮箱:949461085@q9com。



重庆市黔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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