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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指南

日期:2025-08-14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11月4日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2009年2月16日卫生部令第64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卫发〔2020〕76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函〔2020〕551号)

《关于印发黔江区2022年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卫发〔2022〕38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新生儿

三、服务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地址

服务时间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正舟路南段360号

每日9:00—12:00、14:00—17:00

重庆市黔江区妇幼保健院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官坝路18号

每日9:00—12:00、14:00—17:00

重庆黔江民族医院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正舟路南段550号

每日9:00—12:00、14:00—17:00

重庆黔江丽人中西医结合医院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东段222号

每日9:00—12:00、14:00—17:00

重庆市黔江区中医院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城西9路

每日9:00-12:00、14:00—17:00

重庆市黔江区盛颐东蓝医院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中段70号

每日9:00—12:00、14:00—17:00

四、服务项目

(一)新生儿听力筛查

(二)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

五、服务流程

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在以上机构可由医务人员对家长进行健康宣教,签订知情同意书后由前四家机构完成听力初筛,初筛未通过者由前两家机构完成听力复筛,复筛未通过者转诊到重庆市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听力筛查诊治中心完成确诊,最后出具诊治报告,阳性病例继续随访干预。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在以上助产机构出生后,由医务人员对新生儿家长进行健康宣教,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后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自然晾干后在规定时间内递送至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由筛查中心进行检测并出具实验检测报告,实验结果为阳性的病例将继续随访干预。

六、服务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印发重庆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卫发〔2020〕76号)、《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函〔2020〕551号)、《关于印发黔江区2022年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卫发〔2022〕38号)

七、举报投诉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投诉电话:023-7931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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