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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日期:2022-11-17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任务十分繁重艰巨。为切实保障全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全区社会面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全区居民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服从防控工作人员安排,及时接听村(社区)排查电话,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流调排查、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医疗机构、药店、生活超市、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餐饮单位等严查“两码一证”。全区居民需坚持好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常通风等个人的日常防护措施。

二、减少聚集性活动。全区居民非必要不离黔,不前往KTV、舞厅、网吧、酒吧、电影院、足浴店、美容院、剧本娱乐、棋牌室、健身房等人员密集或密闭场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两点一线”。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来访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涉疫场镇暂停赶集活动。

三、加强民生服务保障。各级各部门应分别对外公布服务热线,第一时间回应和解决广大居民在防疫中的政策咨询、紧急就医、救助求助等需求。倡导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主动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四、单独划定的管控区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通告从2022年11月16日0时起执行,管控措施根据全区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上述管控措施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督促落实。未尽事宜,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黔江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