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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日期:2022-11-30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区疾控专家现场调查和研判,自2022年11月29日23时起,将黔江区部分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具体点位(6个)

1.老哥们肥肠鱼店(黔江区凤翔苑底楼);

2.荥康堂药房(黔江区城西九路154号);

3.黔江区舟白街道中央府邸2栋2单元;

4.黔江区邻鄂镇艾坪村4组;

5.黔江区金溪镇清水村3组35号、45号;

6.民房(黔江区水田乡大塘村3组57号)。

二、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临时管控时间暂定3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暂停营业。

4.做好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5.每天对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6.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重庆市黔江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