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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04M/2026-00038
  • 主题分类 卫生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6-02-0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各卫生健康单位,各民营医院,委机关各科室:

《2026年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已经委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2026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压实责任为核心,以隐患排查为抓手,以问题整改为突破,以能力建设为支撑,突出精准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强化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层级清晰、责任到人的监管体系。委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判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每月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紧盯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督促医疗机构全面开展隐患排查、限期整改、闭环落实。

(二)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负责人承担综合监管责任,分管业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负直接领导责任。持续加大安全投入,保障资金、物资、技术、人员到位,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安全管理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预防” 转变。

(三)构建全员责任链条。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临床、医技、护理、后勤及新入职人员上岗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做到一岗一责、一岗一策。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栋楼宇、每个科室、每个区域,明确到科主任、护士长、班组长、安保、水电工等具体岗位,实现人人有责、环环相扣、全程可追溯。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一)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对照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系统修订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医疗废物废水、危险化学品、核与辐射、特种设备、车辆管理、动火作业、外包作业等制度,形成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制度体系。推进医疗机构安全标准化建设,统一台账、巡查、标识、档案管理,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二)强化风险研判预警机制。建立重点时段风险预警制度,在春节、国庆、高温、汛期等关键节点提前发布提示,部署专项防控。加强与应急、消防、住建、公安、气象等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检查、协同处置。严格执行每月1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

(三)巩固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机制。依托“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利用电子屏、公众号、宣传栏、病房电视等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在门诊、病区设置安全提示,引导患者及家属共同参与安全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区级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按期复审、持证上岗,各单位每季度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新员工必须开展安全岗前培训。

(四)落实针对性应急演练机制。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重点围绕高层建筑火灾疏散、危化品泄漏、停电停水、批量伤员转运等场景实战化演练,做到有方案、有过程、有评估、有改进。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演练,提升职工快速响应、协同处置能力。演练后及时复盘优化,补齐短板弱项。

(五)规范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危化品泄漏、特种设备故障、群体伤亡等处置流程。对重大事故隐患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失控立即启动响应、组织疏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3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六)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坚持“合法举报、合理奖励、谁核查、谁奖励”,鼓励职工举报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事项及时受理、登记、核查,属本单位职责的限期处置,不属本单位职责的做好引导移交。对核查属实的按规定兑现奖励,调动全员参与安全监督积极性。

(七)完善督查考核与追责问责机制。实行委领导班子成员包联督导制度,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督导,对照重大隐患清单专项排查,对隐患突出单位挂牌督办。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与绩效、评优、任用直接挂钩。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责任悬空、排查走过场的严肃约谈、通报、限期整改;对发生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三、聚焦重点领域,落地落细安全专项整治

(一)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重大风险源头管控、重大隐患清零、安全体系建设、安全能力提升、监管效能提升、数字智治提升、工程治理提升、全民素质提升八大行动。重点整治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设备不符合强制标准、擅自关停安全监控、燃气未装报警装置、擅自变动建筑主体结构等重大隐患。坚持“回头看、大起底、全清零”,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确保2026年底前存量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全部清零。

(二)狠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医疗机构住院楼、门诊综合楼等高层建筑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消防水源、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完好有效情况,严禁使用不合格、淘汰、报废消防设备。全面整治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楼道堆物、电缆井封堵不严等问题,实行每日巡查、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按要求完成消防物联感知设备接入,严禁擅自关闭、破坏、篡改消防监控系统数据。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严禁室内停放、飞线充电。

(三)从严规范动火作业全流程管理。医疗机构电气焊、切割、防水、熬制沥青等动火作业严格分级审批:一级动火由主要负责人审批,二级动火由分管负责人审批,明确时间、地点、监护人、防护措施。作业前清理易燃易爆物品,隔离氧气瓶、乙炔瓶、酒精、氧化剂等,配齐灭火器材、划定警戒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监护人全程在岗,严禁交叉、违规、超时作业;作业后清理现场,留守观察不少于30分钟,确认无复燃风险方可撤离。

(四)持续开展窨井盖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对院内道路、绿地、停车场、后勤区窨井、雨水井、污水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缺失、破损、松动、沉降、开裂、弹跳等隐患,建立 “一井一档”。按国标更换承重、防坠落井盖,对人员密集区、儿童区、无障碍通道周边井盖加固并设置警示。落实每周至少1次巡查,发现隐患24小时内处置,严防坠落、踩踏、卡陷事故。

(五)强化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及外墙脱落隐患整治。全面排查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对易燃、可燃材料限期更换或设置防火隔离。排查外墙瓷砖、石材、装饰线条、空调支架等脱落风险,对空鼓、松动、开裂部位立即拆除或加固,设置防护区和警示标识。外墙施工必须制定专项方案、落实高空防护,严禁在门诊、病房出入口正上方作业。严禁无资质设计、擅自变动主体和承重结构。

(六)坚决抓好中央及市级巡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对照 2025 年中央安全生产巡查、重庆市明察暗访反馈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挂图作战、闭环管理。坚持举一反三,在全系统自查自纠消防设施不合格、无证上岗、燃气无报警、外包失控、结构安全等共性重大问题,从制度上堵漏补短。每半月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流、不遗留。

四、立足职能职责,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

(一)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卫生应急工作。修订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明确指挥、救援、防疫、物资、转移等职责。全面排查低洼地段、地下室、配电房、药房、设备机房等防汛隐患,易积水部位设置挡水板、备足排水泵;对地基不稳、明显沉降、承重损伤建筑立即停用并加固。区级及乡镇背囊化快速反应小分队 24小时备勤,配齐急救车辆、药品、消杀、通讯装备。洪涝后迅速开展环境消杀、饮水监测、传染病预警,严防疫后疫情。干旱期加强饮水安全指导,做好中暑、皮肤病救治。

(二)全面提升抗震救灾医疗救治能力。开展医疗机构建筑抗震性能排查,对不符合抗震要求、存在结构损伤部位及时加固,严禁使用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建筑。优化批量伤员分诊、急救、手术、转运流程,提升快速收治能力。按标准储备急救药品、止血耗材、担架、帐篷、照明、供水等应急物资,定期盘点更新。开展地震避险、急救、转运演练,提升医护人员在断水断电断网条件下应急救治能力。

(三)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卫生应急保障。配合相关部门排查医疗机构及周边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设置警示标识、明确避险转移路线。接到地质灾害预警后,立即启动响应,优先转移重症、老年、儿童、行动不便患者。灾害发生后,快速组织医疗队开展现场搜救、院前急救、转运救治,同步开展环境消杀、卫生防疫和心理疏导。

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要始终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以最坚决态度、最严格要求、最有力举措,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全系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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