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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区卫生健康委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区卫生健康委)。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信息发布、公开途径、政策解读、社会回应,及时发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政策文件等政府信息,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推进卫生健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区卫生健康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规定全面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健康中国黔江行动、疫情防控、基层政务公开等内容,按期发布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新增核酸采样点和接诉即办问题收集等便民服务信息。一是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建立完善发布机制,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区卫生健康委专属网页和融媒体中心,多层次高密度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疫情防控专栏共发布疫情通告、活动轨迹、防控知识等信息121条。二是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发布《黔江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黔江区“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关于印发<黔江区2022年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要点>的通知》等重大规划和文件,并发布图文解读。三是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进行动态调整,2022年,公开行政处罚结果133条、行政许可结果1604条。四是工作动态栏目共发布动态信息185条,充分利用公告公示栏目,定期公布我区出厂水、水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和合格率情况。2022年,区卫生健康委共计主动公开发布1295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明确渠道完善流程,更新《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公开需求。严格落实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不断优化完善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健全区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事务。落实兼职人员1名具体负责,分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及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培训考核。二是强化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根据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及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管理。不断加强“渝快办”网上办事、健康科普、核酸检测点便民服务查询及“接诉即办”问题收集等建设,更大程度地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二是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单位开设微信公众号6个,涉及疾控、执法、中医等领域,要求按照意识形态管理规定,优化完善功能、配齐保障队伍、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卫生健康系统开设的新媒体健康有序。与此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设立报批管理,2022年“健康黔江”等微信公众号共发布超过288条健康科普信息和政务新闻。三是通过卫生热线传递权威信息。2022年,“79310333”卫生热线共受理咨询服务超过68万人次,区疾控中心通过黔江区预警应急平台发送疫情防控知识短信103条,受众达300万余人次;与移动公司合作,共计推送移动短信19条,受众达200万余人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委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通过听取汇报、专题研究、督查督办等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公开机制。制定主动公开制度、投诉处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信息公开全方位发布,全流程监管。三是做好业务培训。组织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线上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更新及时性、网站栏目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方面需持续加强。

(二)下步改进措施。区卫生健康委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的项目和内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不断完善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和防疫科普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区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公布确诊病例、流调轨迹等疫情信息,做好疫情防控等社会公众关切内容,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有力聚焦公共卫生建设等重点工作,权威准确公开重要政策信息,引导公众理解卫生健康工作。

2022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