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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法定公开内容,围绕政策文件、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推进等核心领域,优化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8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区卫生健康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卫生健康委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校核、标识审查、保密审查等制度。严格执行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政策咨询问答库、建议提案办理等重要栏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模块完善相关内容,建立动态更新与审核机制,及时更新涉及区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科室,主动加强与业务部门间的联动。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和日常督导,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内部考评,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实落细。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卫生健康委专属网页公开咨询联系方式,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重点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信息,相关数据统计节点为2025年12月31日,涵盖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对《条例》及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深入。

(二)改进措施: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及理解,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区卫生健康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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