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信访办>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区信访办>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 索引号 11500114MB1770293D/2022-00005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08-29
  • 发布日期 2022-08-2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信访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信访办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信访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信访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承办国家信访局等中央和国家机关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市信访办等市级机关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汇总、分析、反映和通报重要信访信息;转送、承办、督办督查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区集体访;统筹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现场信访稳定接待工作;统筹负责全区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大厅有关工作;承办区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指导检查乡镇(街道)和部门接访、办信工作。负责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反映、通报;统筹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负责突出信访稳定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反映、通报、化解重大突出信访风险隐患;负责全区信访工作方面的维稳工作;实施全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信访法制工作,承担区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职责,承办信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推广群众工作经验。负责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承办党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对乡镇(街道)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指导乡镇(街道)和部门信访工作机构调研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设有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信访科、群众工作指导科)和一个中心(黔江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在职职工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行政退休职工1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15人。信访引导员4人(劳务派遣),驾驶员1人(劳务派遣)。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15.69万元,支出总计415.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9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1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1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6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1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9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67.92万元,占88.5%;项目支出47.77万元,占11.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5.6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69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1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2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项目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9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2,增长12.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73万元,占8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34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36万元,占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6.20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

4)住房保障支出17.40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6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2019年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调标未发部分,2020年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事业超额绩效清算,2020年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清算,2020年在职职工工资清算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单位始终坚持节约,进一步压缩办公经费支出,印刷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均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9万元,下降39.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5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信访维稳、接访劝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始终坚持节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2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外出信访处突、接访劝返上访群众次数多,公务用车购买年限较长维修费用相对较多。

公务接待费0.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他区县衔接信访案件发生的接待支出,相关部门综合研判信访案件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75.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7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7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3.3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9万元,增长627.3%,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事业职工继续教育培训费用代管资金支付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单位始终坚持节约,进一步压缩办公经费支出,印刷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均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1%。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家具。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信访办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万元。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


信访稳定及疑难信访问题处理专项经费

自评总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信访办公室

部门联系人

李君艳

联系电话

79225719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分)

20


20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国、全市两会等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重要敏感节点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圆满完成,不发生影响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各时段的信访督导工作顺利开展,各责任单位圆满完成信访维稳工作要求;信访应急处突到位,不发生有影响的不稳定事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扎实开展,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全国、全市两会等重要敏感节点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各时段的信访督导工作顺利开展,各责任单位圆满完成信访维稳工作要求;信访应急处突到位,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扎实开展,对31个重大决策进行指导备案。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
核心指标

未完成的原因

转交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

%

等于

100


100

20%

20

已完成

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

%

等于

100


100

25%

25

已完成

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

%

等于

100


100

25%

25

已完成

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率

%

等于

100


100

20%

20

已完成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1)项目基本情况。为确保无到市进京非访、集访发生,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群体性事件发生,进一步保障全区信访安全稳定,2021年,我办在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重要敏感时间节点期间稳控信访重大矛盾纠纷58起,及时处置规模性集访等各类不稳定信访问题48起,顺利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1个,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反应诉求,督导指导有效开展4次,重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17件。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2021年区财政局拨款20万元信访稳定专项经费,资金性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按时到位,我办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原则要求,对项目资金的启用、支出、兑现做到严格程序、跟踪问效、督查检查,主要用于购买信访引导服务和信访维稳出差补助等,资金执行严格、完整。

3)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区信访办深化“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充分利用信访稳定专项经费,做好信访安全稳定工作,全年总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期间,无影响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全区各级各部门圆满完成信访工作任务;信访应急处置到位,无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复查复核工作顺利开展。

4)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建议:疑难信访问题解决难度大,信访人反应强烈,维权活动频繁,极易引发不稳定事件,建议将疑难信访专项资金纳入预算。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办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