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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6-00010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6-03-17
  • 发布日期 2026-03-1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信访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信访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环规〔20259号)要求,决定优化调整高排放车辆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从202626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以下路段:新华大道(黔洲桥中石油下坝加油站)、雄鹰大道(中石油下坝加油站舟白隧道西侧路口)、正舟路(中石化鸿园加油站—G65高速路匝道口)、武陵大道(中石化鸿园加油站黔江高铁站)。

二、从202671日起,每天7:00—22:00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以下路段:新华大道(黔洲桥中石油下坝加油站)、雄鹰大道(中石油下坝加油站舟白隧道西侧路口)、正舟路(中石化鸿园加油站—G65高速路匝道口)、武陵大道(中石化鸿园加油站黔江高铁站)。

三、限行期间国三及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经黔江绕城高速、正青大道、新黔大道、交通路绕行。

四、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中国邮政专用车和市政设施保障车辆不在限行对象范围内。

五、对违规闯禁的高排放车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六、本通告自202626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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