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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职工参保月缴费基数

日期:2020-12-16

     近日,市医保局出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职工参保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我区用人单位2020年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适用平均工资为69819元/年(5819元/月),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491元。申请补缴2019年12月前医保费的,继续使用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3272元/年(6106元/月)核定其缴费基数上、下限,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318元/月、下限为3664元/月。

渝医保办〔2020〕7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