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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46583Y/2022-00003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其他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2-02-08
  • 发布日期 2022-02-1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医保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结和数据统计公示工作的通知》(黔委执法协调发〔2022〕1号)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开。结合医保工作职能职责,编制涉及医疗保障执法工作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等内容并在“渝快办”平台公开,及时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及责任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在办公场所公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2.规范事中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严格执行2人以上人员执法并佩戴执法证件。在行政检查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在执法过程中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主动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陈述、申辩等各项权利及依法应告知的事项;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窗口,公示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医保政策咨询服务等信息。

3.加强事后公开。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信用重庆”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全年共上网公示行政处罚决定1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1条(次)。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完善文字记录。严格按照医疗保障执法文书标准和要求,完善执法文书格式,认真做好现场检查文字记录,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规范音像记录。通过执法记录仪和摄像机等电子设备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送达等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利用文字或者录音录像进行全面有效记录;严格音像记录管理,对相关音像记录刻盘并注明其案件编号、采集时间、地点、证明对象等信息,规范保存和管理。我单位共有行政执法记录仪4台,全年对1件案件开展影音记录,形成音像记录1份。

3.严格记录归档。严格按照执法案卷管理要求,健全工作制度,做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规范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全年形成执法案卷1本。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明确审核机构。我局明确了局业务管理科的法制审核职责,聘请法律顾问对我局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案件等进行审核把关,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均由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意见,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2021年,我局共审核行政执法案件1件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率100%。

2.明确审核范围。我局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

3.明确审核责任。将法制审核作为重大执法决定的必经程序,全面落实局业务管理科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责任,明确专人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全年出具法制审核意见1份。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一)明确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事项的实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共有行政权力及责任事项17项。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个。

(二)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自查自纠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

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法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对《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业务法律法规开展学习。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2021年全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四、特色和创新性的举措或做法

(一)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建立了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黔江医保发〔2021〕59号),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的协同监管机制,促进了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监管工作持续提质增效。

(二)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一是落实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完善举报线索处理流程,提高举报案件办理质量,全年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例,及时足额兑现奖励资金500元,引导群众积极主动举报欺诈骗保行为。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员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黔江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江医保发〔2021〕61号),聘请30名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对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开展广泛深入监督,促进社会监督常态化、规范化。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对医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下步工作中,将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教活动,全方位广覆盖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力度。

(二)部分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上有所欠缺、执法经验不足,业务素质能力和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下步工作中,将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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