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中止重庆和平荥康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店等2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通告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中止重庆和平荥康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十店等2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通告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疗保障违约事项处理通知书》(医保处字〔2025〕58号、医保处字〔2025〕59号),因串换医保目录等违约行为,从2025年7月4起中止与重庆和平荥康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店等2家(见附件)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30天,中止期间参保人员在这2家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7月4日
附件:
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地址 |
中止时间 | |
1 |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新华大道西段35、37、39号 |
|||
2 |
P50011411658 |
重庆和平荥康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八店 |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解放路207号 |
2025.7.4-202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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