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解除黔江区田景永诊所等2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解除黔江区田景永诊所等2家定点医药
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医疗机构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机构自愿申请因经营不善和无医保专职人员等原因,决定解除黔江区田景永诊所等2家医药机构(见附件)医保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给参保群众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5月11日
附件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2026年5月,共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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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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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H50011406259 |
黔江区田景永诊所 |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西沙步行街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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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P50011412890 |
重庆市黔江区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七十一店 |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行署街11、13、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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